导读:我们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可见有力、充分的证据对于案件胜诉的重要性。征收拆迁案件多属于典型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在征收拆迁中,相对于掌握行政资源、能量巨大的征收方,被征收人显然属于弱势的一方,更应早收集、早准备必要的证据,为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打下基础。那么,在征收拆迁当中,哪些证据是需要我们被征收人一方早收集、早准备的呢?我们又该如何获取一些关键性的证据呢?
1.被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2.证明被征收房屋的结构、性质、建筑面积等的证据;
3.如被征收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征收人不一样时,还应提交证明被征收人对于被征收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比如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等)
4.房屋征收决定及张贴公告的图片资料;
5.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及张贴公告的图片资料;
6.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7.有关补偿款(补偿金)、房屋搬迁费、机器设备迁移费用及过渡安置费的书面凭证;
8.被征收人使用过渡房的证据;
9.安置房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据。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如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合同等;
2.地上附着物合法性的证明材料,比如房屋所有权证等;
3.国务院、省级政府或者自然资源部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可从自然资源部门网站上查询);
4.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文字及张贴情况;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文字及张贴情况;
6.涉及宅基地上房屋出租用于合法经营的相关证据(如一些地方正在进行的文创园区试验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了我国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期限、行使方式、救济措施等均作出了较为详细明确的规定,是广大被征收人获取征收拆迁方面政府信息的重要法律途径。在实践中,上述一些证据被征收人不易收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进行收集、固定。
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而言,房屋征收决定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依法进行了公告,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相关政府信息都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来调查取证。
在集体土地征收案件中,征收批准文件是征地程序中必不可少的要件,按说应当由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公开,但我们也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比如被征收人向自然资源部门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如果自然资源部门答复称此次征地并未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征地批准文件,那么该答复就可以作为申请查处违法征地的有力证据了。
在明拆迁律师
最后想提醒您注意,如果有关部门对被征收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予以公开,我们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其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责令或判令其对被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予以公开,从而取得相关政府信息,积累更多与征收方谈判协商提高补偿标准的筹码,为维权成功奠定扎实的基础。总之,大家在准备依法维权前来会见律师时,千万不要两手空空而来,上述证据要有哪个带着哪个,绝对会对您维权的启动阶段效果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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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