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依法维权说着容易,操作起来对于一些朴实的被征收人而言可谓是寸步难行。在明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一些被征收人对于邮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抱有一定的“心理障碍”,律师填好了电子版的申请表自己竟然不会打印、不会签字、不会发EMS快递……那么,信息公开申请到底该怎么往出寄呢?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杨念平律师团队为大家图文并茂解析这一本不是难题的难题……
一、核对信息并签字
1.核对信息
在申请人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情况下,律师会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所需信息内容描述、及申请人的必要信息填好。申请人收到以后,只需要核对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通信地址。在此步骤需要注意,申请人应当确认申请表中的通信地址应为可以接收信息公开回复的有效地址。如果恰好搬家了,那么一定要考虑清楚填写哪个地址再谨慎填写。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2.签字并注明日期
核对上述信息后,由申请人本人在申请表的“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处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请注意务必将日期填写准确,实践中我们见到过很多写错日期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
3.准备附件材料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每份信息公开申请均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土地权利凭证、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将申请人已签字的申请表及随同提交的材料,均复印一套留存,作为提起后续法律程序的证据。
这些被征收人均可以在家附近的打印店一次性完成。
三、填写邮单
1.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
2.寄件人应为申请人,且左侧寄件人应与右侧寄件人签名一致;
3.寄件人信息为申请人本人的信息,写明姓名、电话及地址;
4.收件人信息按照具体地址填写;
5.在左侧第三栏“内件品名”处写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在右侧寄件人签署处签名并注明日期。
四、保留好邮寄单据,即下图中所示“寄件人存单联”。
这东西是从几层的邮寄单中“抽”出来的,填写内容时务必像图中提示的那样用力填写,否则这一联就会看不清楚内容了。
五、打印邮件妥投记录
在邮寄邮件后,申请人需要登录中国邮政EMS官网及时查询邮件是否已经妥投,如显示收件人已签收,应当打印邮件妥投记录,示例如下:
六、注意查收信息公开答复
自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计算15个工作日,如期满行政机关未答复,申请人应当及时联系律师,对该不予答复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最多30个工作日,我们就能收到自己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了。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上述步骤其实并不复杂,基本上会寄普通快递的朋友都能熟练地操作,它和大家钟爱的淘宝没有本质区别。广大被征收人尤其是被征地农民还是要破除心魔,在自己成年子女、“到北京当过保姆”的邻居的指导下多练习几遍。顺利邮寄信息公开申请和各种查处申请、复议、诉讼材料都能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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