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相信很多人初次听到这个词汇是在法制节目中,一辈子老老实实的农民也从没想过,自己会和这两个字有关系。但是,一遇到征地拆迁,拆迁方总是会用五花八门的拆迁方式,将老实巴交的被拆迁人逼上分叉路口颇多的“维权之路”。面对这众多的“维权分岔路口”,我们究竟怎么选择才能安全抵达呢?
今天,在明律所的专业拆迁补偿律师就来为广大被拆人做一次引路人,护送大家一路披荆斩棘,抵达终点。
由于拆迁中存在着巨大的利益诱惑,所以征收方违法拆迁的行为屡禁不止。
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说,面对征收方的违法行为,我们是可以维权反击的。想要维权可以顺利进行,准备工作一定要做好才行。在征地拆迁项目开始之后,我们就应该注意收集证据,这些证据主要是指政府违法的证据。即使只是对政府行为存在质疑,不能明确政府行为是否违法,也应该先将证据保存起来,为之后维权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在拆迁案件中,大量的证据都掌握在强势的征收方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征收政策出台、征收实施的进程怎么样、征收行为是否合法等一系列问题,老百姓都无从得知,只能是政府说什么就是什么,政府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在厚重的幕布后面进行了怎样的暗箱操作,普通人根本无从得知。而此时,申请信息公开就像一把钥匙一样,可以轻易打开政府违法征收的“潘多拉魔盒”。盒子一旦打开,政府的违法行为便一览无余,完全曝光在阳光下,这对我们的维权是有很大帮助的。
征收维权实践中,被征收人最怕的有两件事:一是打官司,二是打官司没赢。大家都深受“冤死不打官司”这一传统思维的毒害,一听到要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很多被征收人就打了退堂鼓。维权还未开始,就已经夭折了,殊不知法律才是保障我们权益的最佳武器。
在利用法律维权时,我们的目的是“以打促谈”,而不是与征收方硬碰硬。所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实只是帮助我们争取搭建协商、谈判平台的一个跳板。只有平台搭上了,我们才有和征收方公平谈判的机会,才会有更大的希望获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
最后,北京拆迁补偿律师提醒大家:我们维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拿到合理的补偿,如果对补偿有争议或者遇到违法拆迁行为,我们一定要选择一个正确且有效的维权方式。千万不可以采取消极或者过激的方式维权,这样不仅效率不高,而且很可能成为拆迁过程中的牺牲品。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包括: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
导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要求
1、强拆后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即用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主要相关拆迁人员、以及拆迁过程,为之后的法律维权奠定良好的基础和保障;2、拨打中纪委举报电话;中央中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北京市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天津市纪委举报短话022-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