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名拆迁律师提醒: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要提高自己的”证据意识“,积极主动的搜集对维权有利的重要证据.拆迁补偿一直是被征收人关注的焦点,也是征地拆迁双方矛盾的“导火索”.由于它涉及巨大的利益和被被征收人的个人利益,因此在谈到补偿时,往往很少一次谈成功.
在实践中,由于“利益驱动”,征收方不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而是在被征收人处于弱势地位时给予极低的补偿标准.因此,为了获得合理的补偿,许多拆迁户成为“钉子户”.因此双方陷入了僵局.
但是这样做拆迁户真的能够拿到合理的拆迁款?不启动法律程序能获得合理的补偿吗?凯诺律师建议大家,被征收人如果一味的坚守在原地不采取有效维权措施的话,只会让错失维权时机.当被征收人遭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时候,应当转换思路,及时的采取有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让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获得合理补偿,特别是在双方谈判期间,北京著名拆迁律师为每个人整理了以下几点,供被征收人参考.
一、及时的了解征地拆迁补偿原则
要想在土地征收中得到有效赔偿,那麼就必需要了解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被拆迁人在动迁以前可提早从在网上或者有关部门网址上查看与本次征缴的有关材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其次,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房屋拆迁的原则是拆一还一,房屋价值必须要经过评估,要按将来用途估价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二、随时随地收集与此次征收有关的相关材料
被征收人如果对补偿存在异议,在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后,不应该满口怨言,而是要尽快的动起来,被征收人可在暗处收集证据,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以及评估报告、补偿方案等相关材料,或是及时的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暗处找到征收方的违法点
在征地拆迁中,征收方有时可能自己都不知道错在何处,因此,被征收人此时要审查征收方的违法点,如主体不符、许可证不合法、评估程序违法等,其惧怕一旦败诉,整个拆迁损失极大,于是,在你点出它破绽与弱点时,往往会使谈判利益增大..
四、提前打听征收方的想法
在谈判过程中,一般会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在听征收方说话,因此被征收人要学会倾听,然后从中了解他们的想法或是能不能找子网对方的软筋以及破绽,从而拿出应对的策略.
高明的谈判者不仅善于倾听,还善于在不显山露水的情形下,启发对方多说、详细地说.最好把他们要说的话、想说的话尽量地都说出来.在对方说的时候,不要打断对方,不要怕冷场.
五、谈好补偿应尽快签订协议
一般而言,当被征收人与征收方谈好补偿后应尽快签订补偿协议,如果不及时的签订补偿协议,很有可能征收方又会在存中动手脚,其次空白协议最好是别签,签订空白协议风险非常的大.
北京著名拆迁律师支招;安置补偿不合理时,找熟人,托关系只会让情况陷入更被动的局面,要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及时止损.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包括: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
导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要求
1、强拆后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即用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主要相关拆迁人员、以及拆迁过程,为之后的法律维权奠定良好的基础和保障;2、拨打中纪委举报电话;中央中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北京市纪委举报电话010-12388;天津市纪委举报短话022-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