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仅是我们的未来,更是当下的天使。然而最近,关于虐待亲生子女的新闻话题,不断成为热点。
在唐山市丰南区,一位母亲持铁棍殴打家中的一子一女,导致两人重伤。其中,未满一周岁的儿子昏迷不醒;7岁的女儿几乎精神恍惚,伴有失忆现象。在杭州萧山,一段母亲脚踩亲生女儿的视频流传网络。
其实,类似的事件,近年来不断见诸报端。这不是现在的“虎妈狼爸”越来越多了,而是伴随着网络的日益发达,一直就存在的很多问题被暴露出来,接受新时代文明要求的审视。
无论是把孩子打成重伤式的虐待,还是像脚踩女儿的那位穷困母亲的“养不起”,都指向一个法律命题:监护权。
监护权,既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职责。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一直以来,我们都有一些“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家从父”、“子女是父母身上的一块肉”等观念。换句话说,这种传统观念认为,子女天然对父母有一种附属性,父母天然对子女有一种“所有权”。但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个体权利和独立性被重视,这一观念必须被打破。
监护权可以被依法剥夺,必要时应被依法剥夺,应成为大众常识和普遍认知。
就“唐山棒打子女”一事,由于受害子女已经重伤住院,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目前涉事母亲在做精神鉴定,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承担多少,还需以鉴定结果而定。
但无论如何,于法于理,涉事母亲都已不再适合拥有孩子的监护权。
而对于“萧山脚踩女儿”一事,涉事母亲虽然是境遇艰难、一时之气对孩子施暴,但鉴于其曾经有过“带着孩子一起自杀”的念头,和确实穷困潦倒无力抚养的现实窘境,其也不适合再继续抚养孩子。且其前夫已经表示,愿意接过二女儿自己抚养(二人离婚时,大女儿判给父方抚养,二女儿判给母方抚养),可以考虑将受害女儿转交父方抚养。
至于母方的监护资格,根据《民通意见》第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具体到“脚踩女儿”的母亲,可以考虑保留其监护资格,但应防止其继续伤害被监护人。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法律的发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监护权的管理,都是愈发细致严格的。2014年12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曾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7种情形,都可被剥夺监护权;有性侵害、出卖未成年人等行为的,将不得恢复监护权。
就在不久前的5月16日,南京秦淮区法院公布了南京首例撤销监护权案判决结果,一名母亲因拒不履行抚养照顾10岁儿子的义务,被法院判决撤销监护权,改由民政部门履行监护职能。此后,在民政部门的资助下,小武有了一位寄养妈妈。
我们希望,如果确实需要,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这样的“首例”可以在更多的地方出现。让“监护权”流动起来,未必不是好事。
当然,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监护权流转以后,被监护人的生活状态和质量要优于此前。因此,我们的各种福利措施要跟上,民政部门、福利院、社会慈善机构等,都需要不断完善,以承接监护权的善意腾挪。
杨在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明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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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