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遭遇到强拆是可以到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采取和直接管理的政府部门沟通,是最有效的投诉办法。
被拆迁人遭遇到强拆是可以到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采取和直接管理的政府部门沟通,是最有效的投诉办法。
强拆现场,被拆迁人怎样做才叫“教科书式”应对?一是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对整个通话过程进行录音。对拒绝出警的,要有意识地追问其不出警的原因;二是对强拆过程进行拍照、录像,要将重点放在对拆迁办、街道办、乡镇政府、区县政府及其部门人员的拍摄上。
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强拆现场情况复杂,背后的法律关系更是错综复杂。
当事人针对房屋违法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针对当事人主张的过渡费、房屋拆迁补偿费、屋内物品损失等项目,法院综合实际损失情况并运用生活经验常识确定损失情况,并参照案涉征收项目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逐一计赔。
当事人针对房屋违法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针对当事人主张的过渡费、房屋拆迁补偿费、屋内物品损失等项目,法院综合实际损失情况并运用生活经验常识确定损失情况,并参照案涉征收项目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逐一计赔。
当事人针对房屋违法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针对当事人主张的过渡费、房屋拆迁补偿费、屋内物品损失等项目,法院综合实际损失情况并运用生活经验常识确定损失情况,并参照案涉征收项目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逐一计赔。
当事人针对房屋违法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针对当事人主张的过渡费、房屋拆迁补偿费、屋内物品损失等项目,法院综合实际损失情况并运用生活经验常识确定损失情况,并参照案涉征收项目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逐一计赔。
当事人针对房屋违法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针对当事人主张的过渡费、房屋拆迁补偿费、屋内物品损失等项目,法院综合实际损失情况并运用生活经验常识确定损失情况,并参照案涉征收项目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逐一计赔。
房屋遭强制拆除、青苗等其他地上附着物遭强铲后大家一定要谨慎提起相关程序,在被告的确定问题上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不可固执己见盲目追求“提高审级”。更为重要的是要把功夫下在强拆来临前,做好对房屋、青苗的拍照录像取证和对可能发生的强制拆除的现场取证。
在征地拆迁、腾退等项目中,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情形仍然时有发生。此时被拆迁人往往只能向法院寻求救济,在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行政赔偿。一旦上述主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多数被告会按照法院判决将国家赔偿金及时支付给被拆迁人。但是也有少数行政机关,往往在法院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依然不对被拆迁人进行赔偿,此时我们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责令交地决定本身存在多处违法,不具有履行的基础。在明律师最后提醒大家,收到《责令交地决定书》后,广大被征收人应立即采取法律措施,千万不能错过复议、起诉期限,不然错过了最后的机会,就只能眼睁睁看着房子被强拆,土地被收回了。
面对违法的强拆,有时候当事人的证照并不齐全,若此时遇上违法的强拆并造成了损失,租户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就违法拆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呢?根据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中的裁判要点,可以知道当事人系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无论房屋是否真正属于违法建筑,拆除房屋的行为均会对其造成实际影响。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因此仅有一个房屋承租协议或者说租赁合同,就能够针对拆除行为提起诉讼,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
在明律师要提示广大被拆迁人,屋内财物的损失举证向来都是行政赔偿纠纷中的难点。被拆迁人还是要将功夫下在前面,遇有强拆苗头、风声时提早将贵重财物转移,对留存下来的物品进行完整的拍照、摄像取证,最好安装监控探头。
房屋被认定成危房的情况在征地拆迁中时有发生。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认为补偿不合理而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拒绝搬出被征收房屋。或是当交出土地的时候,征收方可能就会为了尽早地完成拆迁工作,在与被征收人协商之后仍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将被征收房屋认定为“危房”或是“违法建筑”,对其作出强制拆除危房决定书或是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
被拆迁人自身的原因有时也会导致主观感受上的“快拆”发生。譬如有些个案中被拆迁人怠于对自身补偿安置权益的关注,长期因工作、求学、就医等各种理由而疏于对拆迁事项的知情、参与和监督。直到补偿决定作出,补偿款打到账户里了才发现存在问题,那么拆迁方可能主张是被拆迁人拒绝沟通协商或者干脆找不见人。所谓的“直接拆平”,实际上是被拆迁人前面耽误权利救济时间所制造出的感觉。
看一个国家的发展好不好,社会进步大不大,最直观的表现就是百姓居住条件,及所使用的建筑物外观变化如何。而这些能抵抗风霜雨雪,供人们生活、工作的建筑物,都是由一块块砖头或无数钢筋混凝土组成的,要在此基础上建成新的房屋,或是用作国防、交通基础设施等需要,势必要将其先行毁灭——这就是“拆迁”。
面对强拆,林培章选择以暴制暴,却遭致6年的牢狱之灾。出狱之后,选择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最终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并获取相应赔偿。正义终于到来,可却晚了6年,林培章也因此过了6年的牢狱生活,让人唏嘘。
看一个国家的发展好不好,社会进步大不大,最直观的表现就是百姓居住条件,及所使用的建筑物外观变化如何。而这些能抵抗风霜雨雪,供人们生活、工作的建筑物,都是由一块块砖头或无数钢筋混凝土组成的,要在此基础上建成新的房屋,或是用作国防、交通基础设施等需要,势必要将其先行毁灭——这就是“拆迁”。
新《土地管理法》施行后,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法定程序发生了重大变化,征地项目中的违法强制拆除情形有抬头的风险。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陈丽芳律师团队的魏红月、李银磊律师在云南省曲靖市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当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就联合多部门200余人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强行推动征收程序。那么,在新法施行后采取“联合执行”行为真的合法吗?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若要被强制拆除,又必须经过怎样的法定程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