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180平方米房屋安置面积在城中村改造等宅基地上房屋拆迁项目中算是非常不错的补偿政策了。然而即便如此,仍有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不满意,这其中自然是有特殊原因的。本文,在明律师就和大家聊聊这里面的“特殊原因”。
【问题一:人口少面积大“数人头”不值?按面积算补偿有法可依】
被拆迁村民可能会说了,我家同住户籍家庭成员少但房屋面积大,“数人头”算出来的安置面积自然是不值了。
既然如此,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拆迁方按现有房屋价值的“1:1”补给我们。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原则。且对房屋的补偿按面积计算本身就是符合补偿的计算原理的,更是“居住条件有改善”原则的保障方式之一。
以补偿安置方案不可改动为由拒绝“算面积”给予安置房补偿的,被拆迁村民可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针对拆迁方作出的补偿裁决、决定或者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提起复议或者诉讼。
【问题二:相当一部分房屋面积系无证加盖】
事实上,这才是问题的核心。就一些被拆迁村民而言,其多年来持续不断地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加盖出的面积已经远远超过了宅基地审批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的证载房屋面积。
而这部分无证面积若无法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则其将面临不予补偿或者仅计算极低的“安慰性补偿”的结局;若这部分面积过大,还可能导致按人头置换的安置房面积无法“覆盖”掉其面积的现状,被拆迁村民同样会觉得吃亏。
针对这种现实中的老大难问题,在明律师提供以下思路供村民们借鉴:
1. 首先判定无证面积是否具有一定的合法、合理性。若加建的部分是2008年《城乡规划法》施行前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的,那么尚可能构成“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无证面积的情形,即其存在有一定的合法、合理因素。
反之,若加建部分就是近几年新建的,且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建房手续,那么加盖行为基本上就是违法建设,其获取补偿安置利益也就欠缺合法、合理性。
2. 对于宅基地上建造的“高层建筑”,要依据房屋所在省、市的法规、规章判定其是否符合乡、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一般而言,农村房屋的高度应控制在10-12米的范围内,也就是最多允许自建3层楼。超过3层,建房手续将会变得复杂,无手续的就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3. 超出自家宅基地面积,甚至违法占用荒地、耕地、林地等建造的住宅房屋,确系违建,一般无法获取全额的补偿。
4. 对“部分合法,部分违法”房屋的补偿不满时,仍可针对合法部分的补偿安置条件着力,找准项目存在的违法点,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村务公开、对违法行为申请查处、对村委会作出的侵害村民权益的决议要求乡镇政府监督纠正等途径进行争取,整体提升补偿的空间仍是存在的。
5. 要善于把握非征收性质的“协议搬迁”城中村改造的特点,在协商谈判中尽力为无证面积争取补偿利益。可灵活地选择货币补偿等房屋安置以外的补偿途径,不要一根筋。
同时,要特别注意“预签约”这类程序设置。当本村房屋普遍存在无证面积较大的问题时,要联合其他有类似情况的农户对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要求其进行修改。
在诉求未得到满足时不要轻易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安置协议。只要我们自己不甘当“基数”,预签补偿协议就难以达到预定的签约比例,针对补偿安置条件的博弈就有望继续下去。
在明律师最后要善意地提示大家的是,无证面积毕竟不同于有证面积,其合法性存在瑕疵是不争的事实。这就意味着想要为其争取到同有证部分完全等同标准的补偿客观上是有难度的,被拆迁村民对此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在此基础上,我们就可以“尽最大的努力,求最好的结果”了,即使最终结果不甚满意,大家也可以欣然接受。调整好对补偿条件的心理预期,对我们而言是十分必要的。
自然,无证面积绝不能直接等同于违建进而分文不补,更不能在调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的情况下擅自强制拆除。遭遇这种恶劣做法时,被拆迁村民要挺直腰杆,勇于通过复议、诉讼等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协商沟通无果之下通过行政赔偿这一终极程序来对违法暴行施以惩戒。(王小明/文)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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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