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涉及到征收,相关部门会作出房屋安置补偿方案,同意该方案的被征收人会与政府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如果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签约,相关部门会对被征收人作出一份征收补偿决定,那么关于这份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合法,我们如何来判断呢?
基本案情:王某在云南省某市拥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一套,因某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王某认为补偿安置方案补偿过低,在签约期限内没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征收部门对王某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王某不服,诉至法院。二审法院认为:第一,被征收人的房屋虽登记为仓储,但是已被评估机构认定为经营性用房,且征收人已经确认,补偿决定中却未涉及停产停业损失,适用法律错误;第二,被征收人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剥夺了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权利。因此,二审判决撤销了征收人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
四个方面判断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合法
如果你跟王某一样,签约期限内没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然后收到了一份征收补偿决定,别慌。这是很正常的一个法律流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这也就意味着,对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征收决定主体有权对其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你需要判断,这份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合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申1008号行政裁定书的裁判要旨,判断房屋征收决定是否合法,需要从依据、主体、程序和实体四个方面是否合法来进行判断。
第一,依据是否合法。
这是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合法。根据《征补条例》的相关规定和(2019)最高法行申3506号的裁判要旨,合法的征收补偿方案应该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符合听证条件的还应组织听证会等,但是征收部门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下,可以根据当地发展情况等适当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主体是否合法。
根据《征补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征收补偿决定的作出主体应是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第三,程序是否合法。
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需要进行评估,这就涉及到评估机构的选定等问题,《征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随机选定等方式来确定。
第四,实体是否合法。
补偿决定的实体是否合法,主要是看征收补偿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其中就涉及到补偿方式的问题,《征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在上述案例中,征收人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因剥夺了被征收人的选择权,仅给予被征收人货币补偿,作为其中一个违法点被二审法院判令撤销。此外还涉及到补偿数额是否合理等。
这里,在明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如何你对征收补偿决定有异议,还可以选择法律救济途径。《征补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被征收人不服征收补偿决定的,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如果您家遇到了上述情况,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