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在面对宅基地上房屋拆迁时,不能只将注意力放在“1平米补偿多少钱”这样的补偿标准问题上,还需要格外关注一些别的与最终补偿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本文,在明律师就为大家简要解析补偿标准之外的2个原则性问题,相信会对大家争取到满意的补偿有所帮助。
在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拆迁中,补偿方式的选择并没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那么“自由”,它会受一些客观因素的限制。
2020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48条对此的规定为“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这就与590号令中的“可以选择……也可以选择……”有所差异了。
我们通过《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规定来做说明:
1. 被征收房屋权利人可以选择复建安置(即新法中所述的“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补偿安置方式。
2. 除村民委员会、祠堂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建筑物按照“拆一补一”的原则复建安置外,对被征地农民非住宅房屋不作复建安置或者产权调换,实行货币补偿。
也就是说,能够选择复建安置方式的只有农村村民的住宅房屋,不包括其他房屋。
3. 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超过28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建筑面积不予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
简言之,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也只能给予货币补偿或者入股分红,不能自由选择补偿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补偿安置方案中是否提供“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选项是被征收人对征收项目合法性审查中的重要一点,大家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审慎针对该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和意见。
“超大型宅基地上房屋”在实践中并不鲜见,这与一些地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规范长期缺失,监管严重懈怠有关。批地建房后不断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也因此而越变越大,直至自己居住一小部分,出租一大部分。
那么在拆迁时,所有的面积都能得到同一标准的补偿吗?事情显然不会那么简单。前述广州市的规定是这样的:
1. 对2007年6月30日之前建设的违法建筑,若已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且符合《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001〕第5号),
经村集体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对现状房屋不超过28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按“拆一补一”复建安置,超出部分建筑面积不予复建安置,按被征收房屋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
不具备复建安置条件的,实行货币补偿。属于未经村集体批准,私自占地建设的不予复建安置,按建安成本价给予货币补偿。
这一类可以叫做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但想要获取较为令人满意的补偿,起码要经村集体的批准建造,否则只给一个建安成本价。
2. 对2007年6月30日之后建设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若村民在此时间节点后未经任何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违反乡村庄规划,就会面临不予补偿的结局。
3. 有合法产权的住宅房屋,按照“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以及每栋或者每户村民住房280平方米确定套内建筑面积进行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复建房屋优先选取本村安排的宅基地。
不具备复建安置条件的,征收部门可以提供同地段国有土地上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权利人需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
4. 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超过28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建筑面积不予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给予货币补偿,该部分货币补偿可折算成股份参与集体物业收益分红。
这里面设置了一个280平方米的宅基地上房屋面积“门槛”,在门槛以内的能够获取复建安置或者搬进城市的安置房;在门槛之外的,即便是合法建造的,也只能享受货币补偿或者入股分红的利益了。
我们将“超过280平方米”这一条重复引用了一遍,大家可以感受一下对同一法条的不同角度解读,都会为我们最终获取满意的补偿提供帮助。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对于“超面积”这部分的关键在于其合法性的确定。只要是合法建筑,它就是有补偿的,否则原则上就没有补偿。一旦征收方将你的超面积房屋认定成违建,被拆迁村民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争取通过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等途径,将可能的补偿利益损失控制到最低。上述地方性规定也可作为其他地区朋友的一个参考,找一找自己所在的地方有没有类似的地方性规定,有的话又是怎样规定的,都会有助于大家理解补偿政策,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理性地主张补偿权益。(王小明/文)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