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8年2月6日上午,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七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不动产征收领域的产权保护”主题研讨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会议围绕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30日发布的“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杨在明、周涛律师代理的“许某某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及另一起由周涛律师代理的最高院再审案件“刘某某等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案”展开深入研讨,10位来自理论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出席本次研讨会并作发言的专家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黄卉,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教授胡建淼,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姜明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王万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研究员谢鸿飞,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熊文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余凌云,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教授杨小军和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最高院再审的许水云案代理律师杨在明、周涛及数十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
会议由杨在明律师主持,姜明安教授发表致辞。对于一经公布即引发重大社会反响的许水云案,周涛律师做了案情汇报。在研讨中与会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对于这一典型案例的诞生,代理案件的律师、律所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最高院的判决充分体现了司法裁判“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和理念,对《国家赔偿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了极富智慧的综合适用,提出了在损失举证困难的情形下“疑点利益归于产权人”的行政赔偿原则,切实维护了许水云作为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解决征地拆迁领域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具有十分积极而重要的意义。会议就在明律师根据判决归纳出的“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之间的区别”“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在国家赔偿中的认定”“国家赔偿中财产权损失的举证责任分配”“赔偿请求权与补偿请求权竞合”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富有真知灼见的观点碰撞不断,会场气氛十分热烈。
对于另一起由最高院再审的“刘某某等行政复议案”,会议就《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2款的理解、适用问题和对省级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不服的救济途径问题展开了充分探讨,并对最高院于2005年作出的有关问题答复的合法、合理性问题进行了研究。与会专家普遍认为,能够通过律师的代理为当事人赢得一次行政复议的权利,这是积极而有价值的。
许水云案代理律师杨在明在会后表示,许水云案所赢得的胜诉中蕴含着许多重要的不动产征收领域产权保护讯息,值得在实践中不断被检验、应用和进一步探索。在明律师将在此案的基础上进行长期、扎实、深入的学习研究,为公民合法财产权的保护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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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