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8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倍受各界关注的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江凤林医生不服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行政处罚及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的二审谈话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接待室进行。主审该案的行政庭副庭长主持了当天的谈话。涉案四方当事人江凤林、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长沙市人民政府及第三人刘某白均到场参加了谈话。主审法官针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调查询问。
根据案件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江凤林医生的代理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涛认为,一审判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其一,案件事实认定不清,甚至认定错误,涉嫌与江医生发生肢体冲突的刘某白根本不存在主动投案及如实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情节,一审法院的相关事实认定错误;
其二,公安机关适用法律错误,对刘某白处罚畸轻,完全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医违法犯罪不得降格处理”的原则规定。退一步说,即使刘某白存在主动投案,如实陈述违法行为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也不能改变处罚形式,而应当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进行处罚,即处5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其三,对于长沙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社会关注度很高的案件,长沙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充分保证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其四,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本案属于应当公开开庭审理的二审案件,当事人提出要求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以便案件审理在阳光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1日的这次谈话,由全国首家“雷锋律师事务所”——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周涛律师团队
专程从北京飞往长沙为江凤林医生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江凤林医生维权经历近19个月之久,这其中的心酸和疲惫只有江医生本人知晓。
江凤林医生同时感谢社会各界对本案的持续关注,感谢在明所周涛律师团队为医生维权案作出的辛苦努力。期待本案的二审公开公正审判,能够让自己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主审法官认真听取了江凤林医生的陈述,同时郑重表示会将谈话听取的意见提交给合议庭讨论,合议庭会慎重考虑上诉人的合理诉求,依法秉公审理本案!
在明律师
认为,
案件背景:《在明律师周涛代理全国首例“医告官”案二审,期待结局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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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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