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东莞段)》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该项目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东莞市长安镇锦厦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长安镇经济联合总社、东莞市长安镇乌沙蔡屋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长安镇乌沙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长安镇新安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长安镇新安横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长安镇新安街口股份经济合作社、东莞市长安镇新安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具体征地范围以征地地形图红线圈定和坐标标定的位置为准。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面积(单位:公顷)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总面积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东莞市长安镇锦厦股份经济联合社 | 0.2497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1146 | 0.0694 | 0.0657 |
东莞市长安镇经济联合总社 | 0.5034 | 0.0096 | 0.0647 | 0.0159 | 0.0005 | 0.3845 | 0.0000 | 0.0282 |
东莞市长安镇乌沙蔡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 0.4963 | 0.0022 | 0.3137 | 0.1374 | 0.0041 | 0.0105 | 0.0284 | 0.0000 |
东莞市长安镇乌沙股份经济联合社 | 0.2825 | 0.0000 | 0.0144 | 0.1959 | 0.0128 | 0.0594 | 0.0000 | 0.0000 |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股份经济联合社 | 0.0719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109 | 0.0000 | 0.0260 | 0.0350 |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横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 0.0017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17 |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街口股份经济合作社 | 0.2314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2031 | 0.0283 |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3.9664 | 0.0331 | 2.8277 | 0.7318 | 0.0481 | 0.0514 | 0.2617 | 0.0126 |
合计 | 5.8033 | 0.0449 | 3.2205 | 1.081 | 0.0764 | 0.6204 | 0.5886 | 0.1715 |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单位:万元/公顷)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东莞市长安镇锦厦股份经济联合社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东莞市长安镇经济联合总社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东莞市长安镇乌沙蔡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东莞市长安镇乌沙股份经济联合社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股份经济联合社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横岗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街口股份经济合作社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288 |
(二)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本项目涉及青苗补偿费182.3581万元。
本项目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50.8681万元。
五、发放征地安置补助办法:发放货币方式安置。
六、留用地安置补偿办法: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即0.58033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792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459.62136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粤府土审(授)〔2025〕106号文征地批复不服的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粤府土审(授)〔2025〕106号(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东莞段)).pdf
2. 长安镇征地红线图.zip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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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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