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功底扎实,擅长办理政企纠纷、企业拆迁、关停腾退、自然资源及规划纠纷,对行政诉讼拥有一定的执业经验。执业之初即开始接触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办案过程中更是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擅长以诉讼与非诉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与个人客户提供专业的行政法律服务,把“以个案推进法制进步”作为执业理念。
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的核心内容是,宅基地不能继承,因为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被继承人只有使用权。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可以协商分割。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共有人可以约定不分割共有财产,但有重大理由时可以请求分割,分割造成损害应给予赔偿。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是:宅基地不能继承,因为可以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被继承人享有的只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拆迁房由所有权人协商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拓展延伸
外甥女的户口在拆迁款分配中遭遇不公,引发家庭纠纷
外甥女的户口在拆迁款分配中遭遇不公,引发家庭纠纷。根据我对此情况的了解,拆迁款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不应该因为户口关系而产生不公平待遇。作为律师,我建议家庭成员之间应该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拆迁款的分配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只有通过合理的分配和公正的处理,才能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结语
拆迁房分割继承涉及宅基地和拆迁款的公平分配问题。作为律师,我建议家庭成员通过对话协商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公平。同时,政府应监督拆迁款分配,确保公正。合理分配与公正处理,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律师解答: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在我国的国有土地上,除了商品房住宅以外,还存在许多公租房,随着城市规划的进程,公租房也面临拆迁的问题,其中就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问题容易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户口迁出了,不能获得拆迁安置和补偿。拆迁安置和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户籍确定的,所以户口迁出是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的。具体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询问。根据规定,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通过住房保障的形式解决居住问题。房屋补偿有,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中,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地上建筑物属于产权人所有,作为父母的遗产,无论户口是否在内,子女都有权依法继承。另一部分是对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部分,不能继承,由户口在内的原权利人分离。所以和户口没有关系,由被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确定。户口迁出农村后是否可以继承老家的宅基地1.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也就说属于整个村,为了村民生活有保障,村民可无偿使用宅基地。但是户迁出农村(前些年“农转非”)的人,这部分人不再是村集体的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2.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也是有条件的。虽说户口迁出农村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可继承。户不在农村的子女继承老家房屋后不可对房屋进行修建,更不能进行重建,待房屋自然坍塌、消亡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这样的规定对于在城市安家落户,有固定工作的人来说并无大碍,但对于居无定所的人来说有很大影响。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是以基本安置人口计算的,一般来说户口迁出,就不是基本安置人口了,所以女儿是没有份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外甥拆迁可以分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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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外甥女的户口在我这可以得到拆迁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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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外甥拆迁可以分钱吗,家里拆迁外甥女有份吗内容审核:吴琨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