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例,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由 -征收征用

咨询
耿佳慧律师

耿佳慧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具有征地拆迁、民商诉讼、公司法律顾问实务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熟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收中各类法律事务的处理。

一、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例,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由 -征收征用

法律分析:

案由一般是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或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需要根据实际案情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租赁合同关于征拆补偿的约定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对拆迁问题进行约定的,可以载明承租人在租赁期拆迁可以获得什么补偿、承租人的权利、租赁合同怎么处理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是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行政诉讼的规定,因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的是属于行政纠纷,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处理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处理,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签订了合同,必须按期拆迁。《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解释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房产纠纷案例大全

关于拆迁安置房案例

拆迁安置补偿房屋 产权欺诈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

房屋拆迁安置法律法规

拆迁安置案件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结果公开的实施意见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司法解释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例,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由 -征收征用”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解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内容审核:耿佳慧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例,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由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商业拆迁合同纠纷有时效吗,拆迁商业用地怎么赔偿

25年08月20日
拆迁房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拆迁房转卖需要什么手续

25年08月20日
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是如何处理的,拆迁安置协议文本

25年08月20日
关于拆迁的合同纠纷怎么办是怎样规定的,房屋拆迁合同纠纷

25年08月20日
土地征用合同纠纷怎么写,土地征用纠纷案例

25年08月20日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补差,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面积差 典型案例

25年08月20日
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时效,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时效怎么认定

25年08月20日
拆迁合同纠纷怎么赔偿拆迁款的?拆迁纠纷的解决途径?,拆迁协议纠纷

25年08月20日
拆迁合同纠纷建议如何解决,拆迁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25年08月20日
拆迁赔偿合同国土局,绿化苗木搬迁费补偿标准

25年08月20日
拆迁房怎么查归属,能不能查出是不是已享受过拆迁安置房

25年08月20日
拆迁安置土地能买卖吗,拆迁安置房有土地出让金吗

25年08月20日
购买拆迁安置户房子,买拆迁户的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25年08月20日
住房拆迁安置赔偿标准表,商铺拆迁补偿标准一览表

25年08月20日
房子拆迁补偿后还安置吗,享受过一次拆迁安置房的 还可以享受第二次拆迁安置房补偿吗

25年08月20日
拆迁补偿安置房协议,民法典针对拆迁安置房有哪些条文规定

25年08月20日
拆迁老人房子怎么分,老人过世拆迁安置房怎么办

25年08月20日
锡澄二村拆迁安置方案最新,锡澄二村拆迁失败后怎么样了

25年08月20日
拆迁房如何避免过户,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要等5年才能过户怎么能规避这5年现在过户

25年08月20日
南京拆迁安置新政策,宁芜铁路二侧拆迁安置哪里中华新村拆迁安置到哪

25年08月20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8月20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8月20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8月20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8月20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8月20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8月20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8月20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8月2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2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2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