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在处理案件中,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结合,用最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我国拆迁赔偿都要看房屋的产权,因为小产权房没有国家房管局授予的产权证,应该是没有补偿的。. 但是一般这种小产权房屋在拆迁的时候,当地政府都会相应的协商给予一些补偿和安置费。. 虽然小产权房不是商品房,也不具备商品房的产权证,买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在政府拆迁行为的时候,还是相应的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政府也会相应的给予补贴,但是和普通商品房比较起来,小产权房不会收到同等的待遇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我国拆迁赔偿都要看房屋的产权,因为小产权房没有国家房管局授予的产权证,应该是没有补偿的。但是一般这种小产权房屋在拆迁的时候,当地政府都会相应的协商给予一些补偿和安置费。虽然小产权房不是商品房,也不具备商品房的产权证,买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在政府拆迁行为的时候,还是相应的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政府也会相应的给予补贴,但是和普通商品房比较起来,小产权房不会收到同等的待遇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获得补偿,主要取决于合同的有效性。如果合同有效,就可以获得补偿。如果合同无效,就不能补偿。主要情况如下:
1、小产权房屋出售给集体成员并经有关组织批准认可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拆迁时予以补偿;
2、如果小产权房卖给非集体成员,但人经集体组织批准,合同为有效合同,拆迁补偿;
3、小产权房出售给集体意外人的,属于无效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确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宅基地使用人,可以获得补偿,但拆迁补偿只能由业主、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4、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的,小产权房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一、北京小产权房能买吗
北京小产权房能不能买,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房屋买卖存在于房屋所在的本乡或者本村范围内、取得有关组织或部门的批准,能买;
2、如果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就不能买。
一、小产权房的建造性质如下:
1、在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居住,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本不能够购买;
2、在集体建设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虽然其建造土地是合法审批的,但建造成居住房屋则是违法的,主要表现为某些集体经济组织为谋利,将用于乡镇企业和工业等建设用地私自建造成公寓性质出售或出租谋利;
3、擅自占用农用非建设用地违法建设。这种类型的小产权房,不但土地使用违法,建造施工也违法,是严重的违章建筑。
二、买卖小产权房还具有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结果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购房款,购房人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2、拆迁风险,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其无法得到拆迁补偿和安置;
3、毁约风险,如果房价上涨,出卖人毁约,从目前已有的案例来看,法院会支持其合同无效请求,返还房屋,退还购房款,很难支持购房人求赔偿损失的请求;
4、其他风险,购买小产权房后,无法迁移户籍,无法抵押贷款,无法合法的变现,涉及到相邻权侵害,也很难获得法律保障救济。
总的来说,由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认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其救济途径也有限。
二、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证明,小产权房的交易是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听到这里,有人会问,如果不是同一经济组织或者非农户口去买这些房子会有什么后果。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如果合同无效,则互相返还。另外,前面也提到了“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日后想要再出售,存在制约。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购房人并非小产权房的合法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只能作为实际使用人进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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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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