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养殖场拆迁、房地产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近年来,“强拆”事件频发,触动着无数人心中的公平正义之弦。然而,每一栋房屋的背后,都是公民的财产权利与居住安全的体现。如何避免“强拆”乱象,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最近代理了一起违法强拆案,帮助委托人李大为取得阶段性胜利。
案件事实
李大为在广西南宁租有一处场地,随后建设了12间厂房。2022年4月14日,当地铁路公司土地管理办公室向区政府作出协调函,认为李大为建设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为铁路用地,请求区政府查处李大为非法侵占铁路用地的行为。
2022年4月19日,区综合执法局作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认为涉案房屋是违法建筑。半个月后,区综合执法局对李大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李大为三日内自行拆除房屋。
{"ctype":2,"value":"8644ebf81a4c510f6776aa877259252dd52aa5f9","url":"https:\u002F\u002Fiknow-pic.cdn.bcebos.com\u002F8644ebf81a4c510f6776aa877259252dd52aa5f9?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见李大为没有任何动静,2022年9月2日,区综合执法局作出《强制拆除公告》,告知李大为决定对涉案房屋实施强制拆除。9月7日,区综合执法局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了李大为的房屋,给李大为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
李大为无奈之下找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孙成鑫律师咨询,听到孙律师较为详细的方案,李大为当即决定委托。
京康律师庭审风采
庭审中,区综合执法局辩称其具有对辖区内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行政职权。原告不是本案适格的原告。区法院作出的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证实案涉建筑物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筑许可,原告李大为在其所承租的房屋上非法加高建设,已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获得赔偿。而且案涉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拆除行为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ctype":2,"value":"500fd9f9d72a6059e4a2a9873a34349b023bbaf9","url":"https:\u002F\u002Fiknow-pic.cdn.bcebos.com\u002F500fd9f9d72a6059e4a2a9873a34349b023bbaf9?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面对区综合执法局的振振有词,孙律师针锋相对:
一、本案原告适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本案中,虽然区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已头决第三人向李大为赔偿涉案房屋建造及装修的损失费用,但涉案房屋在被强制拆除前,李大为系实际使用人。从被告提供的强制拆除时的视频来看,被告在实施强制拆除前,涉案房屋内仍存在室内物品。因被告区综合执法局实施的被诉强制拆除行为有可能对李大为包括室内物品在内的其他合法财产受到损害,故李大为有权提起本案行政诉讼,具有本案主体资格。
二、本案被诉强制拆除行为合法。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及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的基础为行政决定。本案中,被告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是被告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依据,但该行政决定已经被本院生效判决书撤销,故其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没有合法依据。同时,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被告在原告仍处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内就实施本案强制拆除行为,在程序上存在违法。
{"ctype":2,"value":"6159252dd42a2834f0147e9649b5c9ea14cebff9","url":"https:\u002F\u002Fiknow-pic.cdn.bcebos.com\u002F6159252dd42a2834f0147e9649b5c9ea14cebff9?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孙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被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9月7日强制拆除李大为房屋的行为违法。(除代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违建遭到强拆,主要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第一是可以向作出拆迁决定机关的上一机关或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宁明年大拆迁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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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违建合法财产遭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损失,是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
虽然当事人的房屋确属违建,不属于合法财产,但是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屋内的其他动产却属于合法财产。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妥善处置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尽到注意义务并对违法建筑内的合法财产已予清空并妥善处理。
若行政机关违法拆除房屋,致使当事人的合法动产造成损毁,侵犯其合法权益,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
一、强拆违建的法律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征地强拆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主观:
农村违建房限期拆除拒不执行的会被强拆。
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法律主观:
农村违建房限期拆除拒不执行的会被强拆。
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违建遭到强拆,主要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第一是可以向作出拆迁决定机关的上一机关或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南宁老旧小区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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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补偿,违规自建房被强拆
内容审核:铁慧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