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办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思路清晰,逻辑缜密,法律分析能力强,服务态度及办案水平,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第一,关于行政裁决的问题,程序是这样的:须经过当事人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在内的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若更为具体一点说,当被拆迁人系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时,那么裁决就应由同级别别的人民政府来决定。裁决的具体内容则应囊括补偿方式以及补偿金数额、安置用房的面积及安置地点、搬迁的期限、搬迁过渡的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诸多事项。
裁决本身必须从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开始算起,在30日之内做出结论。
第二,关于依法提起诉讼的相关内容,我们了解到,如果在此过程中,拆迁当事双方对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所作出的裁决持有异议,他们仍可在接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他们还可以选择在接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关于强制拆迁的问题,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履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所作出的裁决,且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能完成搬迁工作的话,那么他们将可能面临强制拆迁的后果。此时,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成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执行强制拆迁。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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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一般怎么赔户头,拆迁户怎么处理违法拆迁的内容审核:吴彤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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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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