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土地权属等行政诉讼、刑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综合一切合法手段,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搞定拆迁补偿的时候,咱们得看这个地皮是谁的。
对啦,就是土地使用权证上面盖红章的那块地。
这个东西可不是随便发的哦,国家有明确规定了,这就是咱合法拥有这块地的证据。
所以啊,政府在搞拆迁的时候,就会按照这个证上的信息来决定要拆哪部分,以及给多少钱。
但是呢,有时候实际测量出来的地皮大小跟证上的数字不太一样,这可能是因为测量出了问题,或者是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
那这时候怎么办呢?政府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补偿金额。
所以说,实际测量出来的亩数也很重要,这样才能保证大家都能拿到公平合理的补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征收农用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建设用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建设条件、出让年限等内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遵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面积,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面积使用土地。
●征地是按土地证面积还是实际面积
●征地按地亩册还是实测面积
●征地是按现有亩数赔偿吗
●征地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
●征地是以确权面积为准吗
●国家征地是按确权还是实地测量
●征地是征用还是征收
●土地征收是按土地证补偿吗
●征地一定按确权面积给补偿吗
●国家征地是按确权还是实地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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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依据,征地是按现有亩数赔偿吗内容审核:毛利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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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