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补偿方式征收,公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咨询
高华君律师

高华君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民商事

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从事法律工作已逾15年。自2011年执业以来,致力于房地产相关的行政诉讼类及民商事类法律业务,并结合办案实务潜心钻研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理论,征地、拆迁类法律业务办案经验丰富,竭力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公房拆迁补偿方式征收,公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一、公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动迁律师,上海拆迁律师,征收补偿律师,房产纠纷律师

二、单位分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没有房改的公房被拆了

公房收回有补偿吗

公房拆是如何补偿

公房征收是如何补偿

公房拆迁补偿

福州国有公房的征收与补偿

公租房动迁款归谁所有

单位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三、公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

1、公房拆迁补偿,一般按照面积进行1:

1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要看当地的政府的拆迁公告的要求和规定。

2、首先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单位公房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1、“同住人”有权分割

按上海高院的规定,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也就是说,“同住人”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即第一:

“户口”,第二:

“一年以上”,第三:

“本市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第四:

“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

因结婚而居住即未到一年,也是同住人,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上面所说的四个条件放宽到三条,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户口”和“居住未到一年”,而不管是不是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了。

只不过如果在拆迁中取得拆迁补偿款就没有权利在其他地方取得第二次拆迁补偿款。

(2)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也视为同住人。

根据这条,没有上海常住户口的也可以被视为同住人,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突破。

标准是三条“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居住”和“居住满五年”。

这样,许多嫁到上海来的外地人也可以理直气壮地争取自己的权利了。

(3)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

虽在房屋内有户口但没有在里面居住,形式上有点象“空挂户口”,但和空挂户口不一样的是因为“家庭矛盾”或“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的”,而且在其他地方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

当然,如果涉及诉讼的话,是否因“家庭矛盾”而在外借的举证会有一定难度。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尽管因这些原因虽然户口被迁出,但由于没有取得其他福利性房屋,因此在原公房内的权利还是应当保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公房拆迁款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

1、“同住人”有权分割

按上海高院的规定,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也就是说,“同住人”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即第一:

“户口”,第二:

“一年以上”,第三:

“本市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第四:

“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

因结婚而居住即未到一年,也是同住人,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上面所说的四个条件放宽到三条,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户口”和“居住未到一年”,而不管是不是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了。

只不过如果在拆迁中取得拆迁补偿款就没有权利在其他地方取得第二次拆迁补偿款。

(2)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也视为同住人。

根据这条,没有上海常住户口的也可以被视为同住人,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突破。

标准是三条“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居住”和“居住满五年”。

这样,许多嫁到上海来的外地人也可以理直气壮地争取自己的权利了。

(3)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

虽在房屋内有户口但没有在里面居住,形式上有点象“空挂户口”,但和空挂户口不一样的是因为“家庭矛盾”或“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的”,而且在其他地方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

当然,如果涉及诉讼的话,是否因“家庭矛盾”而在外借的举证会有一定难度。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尽管因这些原因虽然户口被迁出,但由于没有取得其他福利性房屋,因此在原公房内的权利还是应当保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公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

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公房拆迁补偿办法

2、公房拆迁政策

3、公房拆迁是如何补偿实例

4、公房拆迁如何分配

5、公房拆是如何补偿2019

6、2021年公房拆房赔偿新政策文件

7、公房拆能要求补偿房子吗

8、公房拆迁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9、公房拆迁补偿政策

10、公房拆迁怎样补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房拆迁补偿方式征收,公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单位房子拆迁有补偿吗,公房拆迁款如何分割

内容审核:高华君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公房拆迁补偿方式征收,公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房管所公房拆迁补偿标准,房管所公房拆迁是如何补偿

25年08月29日
自营公房腾退新政策,直管公房腾退最新规定

25年08月29日
自管单位公房拆迁补偿,自管公房单位拆迁有补偿吗

25年08月29日
拆迁房子纠纷怎么赔偿,公房拆迁应该怎么赔偿

25年08月29日
直管公房腾退流程,直管公房腾退最简单三个步骤

25年08月29日
北京棚改腾退补偿,公房没户口腾退怎么算

25年08月29日
房屋拆迁公房补偿,公房拆迁应该怎么赔偿

25年08月29日
什么情况下腾退共产房,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违反什么纪律

25年08月29日
租用公房拆迁补偿政策,居住了五十多年的单位公房 现拆迁可以提出经济补偿吗

25年08月29日
自有公房拆迁补偿多少,自管公房单位拆迁有补偿吗

25年08月29日
农村拆迁补偿多久拿到,明年起农村统一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8月29日
三亚天涯区拆迁补偿办法,

25年08月29日
双树拆迁补偿,竹林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8月29日
拆迁补偿不满怎么处理,对拆迁不满

25年08月29日
大面积农村拆迁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条例中关于补偿的规定

25年08月29日
非房屋拆迁补偿,非农业户口是否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25年08月29日
拆迁补偿赔偿办法,中央一号文件拆迁农村补偿标准

25年08月29日
拆迁补偿归谁,拆迁赔偿归谁管

25年08月29日
拆迁补偿协议丢了怎么办?,拆迁协议丢失

25年08月29日
房子拆迁的补偿是多少,拆迁房一般多少钱一平方

25年08月2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