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谁来监管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征地补偿款管理使用

咨询

究竟谁来监管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征地补偿款管理使用

对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如何实施有效监督,事关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化解征地纠纷和推进征地工作的正常进行。据福建省统计,被征地农民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和使用不满,以及认为征地补偿费用被侵占、截留、挪用、抵扣而上访的比例占到土地信访案件数量10%左右,成为土地信访案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可见,明确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规范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诉求渠道、化解矛盾和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从职能配置看,国土资源部门没有监管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职责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从《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看,没有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的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具有监督的职权或职责。从国土资源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乃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三定方案”中,也没有赋予国土资源部门这方面的监督职责。

征地审核审批、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是征地前、中、后期三个方面的事情,对征地审核审批和支付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工作,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这是法律规定的,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的监督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实施行政行为,否则就是越权或是滥用职权。

从现有规定看,相关文件存在抵触之处

2004年1月,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闽政[2004]2号)文件。文件规定:“各市、县(区)必须认真组织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和农村审计等各项制度,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会同监察、农业、审计部门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使用加强批后跟踪,定期检查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规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行为,切实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土地权益受侵犯的问题。”文件明确规定了对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牵头单位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出台,28号文件对征地补偿安置制度作了非常全面、明确的规定,其中对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进行监督的规定也非常具体。根据第十五条的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农业和民政等部门应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配合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这样一来,闽政[2004]2号文件与国发 [2004]28号文件之间就有抵触之处了。从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的文件来看,对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负有监督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农业、民政部门,而不是国土资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在这项工作中的定位是配合农业、民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而不是牵头监督。因此,不管从政策的效力上看,还是从发布时间前后上考虑,涉及对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主体问题上,都应当按照国发[2004]28号文件处理,这样也有利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能够及时了解、反映问题,明确提出诉求的渠道,便于相关部门及时防范和化解矛盾和纠纷。

根据国发[2004]28号文件规定,农业、民政部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的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进行监督的政府主管部门。从政府主管部门而言,农业、民政部门对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有权监督,对被征地农民本身而言,他们既是土地被征用的人员,同时也是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直接监督者,是监督主体。不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体现了这一精神,《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也为保障本集体成员行使权力、实施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由本集体成员决定,这明确了本集体成员对土地补偿费等费用使用;分配办法的决定权。《物权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不仅赋予了包括被征地农民在内的寻求司法保护的救济权,也体现了集体成员的监督权。

从实际工作看,相关部门的职责还需明确

法律、政策的规定非常明确,为什么实际工作中却往往将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职能安在国土资源部门头上呢?究其原因,一是对相关规定不熟悉,新政策的不断出台,使人们还不能全面了解和理解,一些国土资源部门的同志对此也没有进行细致地比较和掌握;二是习惯使然,在人们印象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然有责任监督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以至许多被征地农民对这方面不满或认为存在违法情况时,首先就想到向土地主管部门反映,对这类问题的举报信,领导往往批转国土资源部门处理,国土资源部门长期以来也将其作为分内工作看待和处理;三是相关监督制度没有建立或不健全,当然相关监督制度没有建立不能说就没有这项职责。国发[2004]28号文件最为明确地规定农业、民政部门负有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职责,由于时间短,工作衔接等方面的原因,使得农业、民政部门在具体监督对象、如何实施监督等方面还没有成熟的规章制度甚至还没有建立相关规章,再加上彼此职责还不是非常明确,导致这两个部门还没有为主开展相关监督活动。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职能配置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的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进行监督的职责分工上。农业部门应当结合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农民享受的比例,按照现行政策和被征地农民意愿,指导调整承包耕地;民政部门应当负责征地补偿费用使用和分配的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符合规章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有关单位、个人侵占、截留、挪用和抵扣征地补偿费用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page]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究竟谁来监管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呢

征地补偿哪个部门管

征收补偿资金监管制度

谁征地谁补偿

征地监管单位

征地补偿款管理使用

征地补偿标准由哪级政府制定?

征地补偿标准是由当地政府定吗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是哪个部门

征地补偿款管理使用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究竟谁来监管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征地补偿款管理使用”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征收补偿资金监管制度

内容审核:高志鹏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究竟谁来监管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征地补偿款管理使用/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意思2026,安置补偿费是些什么费

25年08月31日
征地补偿费按什么缴税的,征地补偿需要打什么税

25年08月31日
企业收到的政府占地拆迁补偿费,企业取得政府拆迁补偿款缴税政策规定

25年08月31日
拆迁种什么赔偿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25年08月31日
厂房要拆迁如何赔偿,厂房拆迁赔偿标准一览表

25年08月31日
关于村集体土地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村集体征用土地补偿费

25年08月31日
拆迁土地征收补偿,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哪些内容

25年08月31日
拆迁补偿达不到标准,拆迁方给被拆迁方补偿费高于正常水平违法吗

25年08月31日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费谁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分配方案

25年08月31日
工业厂房拆迁补偿费赔偿,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08月31日
农村拆迁房谁来分房呢,农村拆迁女儿可以分房

25年08月31日
老房子拆迁谁来重建好,城中村的老房子可以原地拆迁重建吗,老房子拆了重建对老风水人好不好

25年08月31日
拆迁营业损失赔偿给谁,修路影响店铺生意谁来补偿损失呢

25年08月31日
毛坯房拆迁有赔偿吗,修路影响店铺生意谁来补偿损失呢

25年08月31日
拆迁停产停业谁来赔偿,拆迁停产停业补偿规定

25年08月31日
拆迁房屋征收补偿款谁出,政府给拆迁户的安置房的土地出让金谁来出

25年08月31日
拆迁房屋赔偿谁来出,房屋拆迁的拆迁款一般给户主是吗

25年08月31日
征收土地纠纷谁来解决呢,土地征收纠纷最佳解决方法

25年08月31日
集体土地修路补偿吗,乡村路扩建占用土地谁来补偿,村集体修路占地该不该赔

25年08月31日
扩宽道路占用村集体土地,乡村路扩建占用土地谁来补偿

25年08月31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8月31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8月31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8月31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8月31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8月31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8月31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8月31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8月3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3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3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