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专业法律素养,严谨的工作态度。在不动产征收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业至今,参与办理的行政系列案件百余件。曾办理过多起民事系列案件以及刑事案件。
实践当中常见的评估报告主要针对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价值,另外的搬迁费和过渡费补偿一般不在评估报告上出现,而是按照所谓的政策标准直接计算。有些不正规的评估报告就是一张纸,上面简单了描述了位置、名称、占地面积、房屋面积等基本事实,然后乘上他的补偿单价,就直接出来最后的数字了,没有评估师签字和评估公司的盖章,然后再轻描淡写地说一句“看看有没有丢项、落项,如果有的话是可以补的。”
这个时候我们来鉴别一下此次评估的意义何在。没有盖章的和没有让我们签字的评估报告,表示送达的就不是法律意义的评估报告,就是告知你一个大概的补偿总额。再直接的说就是告诉你,你这个企业我准备给多少钱。也就是拆迁方给你的第一轮报价,这个报价一般来讲应该讲都会比较低,这个低价来源于房屋按照建筑年限、证照等因素区别对待。比如讲2002年航拍图不体现的建筑面积拆迁方会作为违章处理,如果是违章建筑,必然是在补偿单价上比一般房屋评估价格严重偏低。
其实经验告诉我们这样没有盖章,不需要签字签收的评估报告除了打压我们的心理预期以外,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对整个补偿的谈判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最好的办法就是不予理睬。
对于正规的评估报告,也就是有评估时间、有现场测量、有评估公司、有评估方法的,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因为这样的评估报告极会作为拆迁方申请裁决或者作出补偿决定的依据。所以在签收上要谨慎,如有必要须提起评估复核,将要求鉴定以及重新评估等方面要进行法律程序的启动,防止一些不利于我们的事情发生。
对于拆迁人给我们的第一份评估报告,首先我们一定要清楚一点就是评估是你最后签订补偿协议的一个重要依据,不要把他看高了,也不要轻视了他,大家就把评估报告看作拆迁方的首次报价就可以。不要以为拆迁方会真的按照评估报告进行补偿,最后怎么评估的就按照评估的进行补偿,实践告诉我们通过争取往往补偿数额是会有变化的。
●拆迁中如何对待评估报告问题
●对拆迁评估报告不满意怎么办
●拆迁的评估报告
●拆迁评估报告等于补偿吗
●拆迁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拆迁评估报告下来后下一步做什么
●拆迁评估报告给拆迁人吗
●拆迁评估报告单
●拆迁评估怎么评估
●拆迁评估报告下来后下一步做什么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中如何对待评估报告 ,拆迁评估报告下来后下一步做什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评估报告是什么样的,拆迁的评估报告内容审核:席炎飞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