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自2005年律师执业至今拥有18年征地拆迁经验。曾为政府、开发商、村委会在拆迁一线提供过10多年征地拆迁法律服务,懂政府、懂开发商、懂村委会、懂被拆迁人、懂社会运行规则,是一个拥有综合经验的专业型律师。其团队专注为被拆迁企业提供法律、资产评估、税务筹划一站式综合服务。代理被拆迁企业与政府或开发商谈判、诉讼,提高补偿标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李魁参与抢劫的第五起案件,商丘路某案,鉴定意见认定被害人死亡原因是勒扼,勒和扼的作用力不一样,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如果是勒死,李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扼死,李魁则承担次要责任。 辩护人认为对路某的鉴定意见,结论不明确,到底是勒还是扼,影响到李魁的量刑,而且1997年的判决直接认定是勒死,也严重与事实不符,至少与路某的鉴定意见不一致!
(路某死亡原因的法医鉴定书)
商丘中院(1997)第18号刑事判决书)
辩护人针对此疑点,先去耳鼻喉科挂了一个号,就“右侧舌骨大角骨折”的可能原因咨询了医生,医生回复说舌骨大角骨折只能是掐的,用绳子勒,造不成舌骨大角骨折!为此,辩护人特意委托了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进行法医学书证审查,并得出意见:被审查人路某的死亡系被他人扼压劲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并被焚尸;从尸检记录和尸检照片分析,可以排除被绳索类物体缠绕颈部而勒死。这说明李魁在杀死司机的过程中作用较小!
一、鉴定意见的死亡原因是勒扼,而判决书直接认定是勒,与事实不符;辩护人聘请的法医专家认为死亡原因是扼!
1995年5月16日下午4时许,商丘县城北乡沙沃村村南麦田内发现一具用火烧过的男尸。尸体检验发现,尸体头西脚东,四肢屈曲仰卧在麦田内,下身赤裸,上身穿的衣服已被烧毁,仅于颈部及左上肢可辨认上身穿棕色占领羊毛衫,内套白色秋衣,脚穿白色线袜,下身踝关节部位,可辨认有浅灰色没有烧尽的秋裤残片。尸长170cm,尸斑淡红色存在于背侧未受压部位,尸僵存在于全身各关节部位。黑色发长4cm,顶部头发已烧焦碳化,头皮无损伤,颅骨无骨折。面部大部烧焦碳化,两眼球睑结膜淤血,两瞳孔等大等圆,直径0.6cm。颈前部部分皮肤碳化,剖开颈部检见颈前肌间有小片状肌间出血,右侧舌骨大角处骨折。切开气管见气管粘膜有散在的出血点,气管内无烟灰尘埃等。胸腹部表皮部分烧焦碳化,左下腹部有一“人”字形手术疤痕,肋骨无骨折,心脏粘膜有散在的出血点,剖开腹腔见腹腔脏器位置排列正常,无损伤。腰下7cm臀上部有一4×4.5cm的表皮剥脱,伴有皮下出血。左下肢自踝关节部位被烧断,暴露已碳化的胫腓骨残端,右下肢踝关节暴露胫骨,周围软组织部分碳化。左手食指第三指关节部有一横形开张1.5×1cm的创口。分析说明,尸检见死者路某颈前部肌间出血,右侧舌骨大角骨折,分析系颈部遭受外力所致,结合现场勘查及案情调查情况,说明死者路某系他杀。尸检见死者两眼球睑结膜淤血,心脏粘膜及气管粘膜有散在的出血点,颈部肌间出血。右侧舌骨大角骨折,尸体其余各部均未见致命性损伤,说明死者系颈部遭受外力作用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如勒颈可以形成此类损伤);尸体体表各部分烧焦碳化,左踝关节烧断,切开气管未见有烟灰尘埃物质,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可以说明在被火烧时已停止呼吸,系死后焚尸。结论路某系他人勒扼颈部致机械性窒息引起死亡,系死后焚尸。
北京云智科鉴中心云智科鉴中心(2023)医字第78号法医学书审查意见书的审查意见是:被审查人路某的死亡系被他人扼压劲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并被焚尸;从尸检记录和尸检照片分析,可以排除被绳索类物体缠绕颈部而勒死。
云智科鉴中心(2023)医字第78号法医学书审查意见书
二、同案犯杨某某供述“司机停车后,他就下了车,看到李魁坐在司机后面,拿了一根绳子,从司机头后面直接勒住司机的脖子,司机的腿一直磴车的方向盘,声音很响”与杨某某的其他二次供述相矛盾,杨某某二审庭审也直接予以否认!
杨某某仅在第一次供述的时,供述看到李魁拿绳子勒,第三次、第四次供述都是下车后,背对着车。杨某某第三次供述,“我就下车背着车撒尿,这时候我听见车里面有打斗的声音”;杨某某第五次供述:”王某某2就用手拍我,让我下车撒尿,我和王某某2一块下车了,我下车去撒尿了,王某某2就跑到司机那去了,这时候我听见车里面有打斗的声音,我吓得不敢看,趴在地上“。二审庭审时,杨某某明确否认说过看到李魁用绳子勒。
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认定不予采纳辩护人意见,对被害人的实际死亡原因是勒死还是扼死,没有进行区分。
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直接影响共同犯罪各被告人的量刑,鉴定意见认定是勒扼,1997年判决认定是勒,河南高院二审认定系勒扼颈部致死。被害人到底是被勒死的,还是扼死的,是个谜!
(苏轶峰,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法律分析:
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被告人张某、陆某伙同刘A、焦A、杨A(均另案处理)、于A(在逃)等人,于1995年9月17日在北戴河海滨莲蓬山处抢劫张B和赵B的金项链1条、金戒指1枚、照相机1架、人民币320余元。
1996年1月13日下午,2被告人伙同赵X(另案处理)、杨A等人抢劫承德至秦皇岛长途汽车乘客崔X人民币 256元。
同年2月4日,2被告人又伙同赵X在鞍山市某公园抢劫张C和王C人民币100元,双狮表1块。
被告人张某、刘某、陆某,于1996年2月24日中午到鞍山市某公园,抢劫孟D和杨D人民币1650元、BP机1个、金戒指2枚、手表1块、录音机1 台、皮衣1件。
同年3月15日下午,张某、陆某伙同赵X在某公园抢劫李E和谢E人民币690元。
3月17日中午,张某、刘某伙同潘F(另案处理)又在某公园抢劫柏X和陈X金戒指1枚、金耳环1对、人民币320元。
被告人张某、刘某、陆某、孟某伙同潘F、吕X(另案处理)于1996年3月17日晚,在鞍山市常各庄大桥处抢劫崔Y和孙YBP机1个,人民币900余元。
同年3月一天晚上,4被告人在鞍山市西火车站一停车场,抢劫一出租车司机人民币200元。
被告人张某、刘某伙同潘F,于1996年3月19日中午,在鞍山市某公园将人民警察王S按倒在地,刘某用石块猛击王头部,后抢走王佩带的“五四”式手枪1支、子弹7发、BP机1个、人民币200余元,抢走关S人民币140元。
王S的伤情经鉴定为重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
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
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
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
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
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
刑法第267条和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
以下两种情况下抢夺转化为抢劫:
第一、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二、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行为人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法律分析:
2007年12月10日,以抢劫罪被判刑13年,由此开始了他的牢狱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分析:
2007年12月10日,以抢劫罪被判刑13年,由此开始了他的牢狱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分析:
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被告人张某、陆某伙同刘A、焦A、杨A(均另案处理)、于A(在逃)等人,于1995年9月17日在北戴河海滨莲蓬山处抢劫张B和赵B的金项链1条、金戒指1枚、照相机1架、人民币320余元。
1996年1月13日下午,2被告人伙同赵X(另案处理)、杨A等人抢劫承德至秦皇岛长途汽车乘客崔X人民币 256元。
同年2月4日,2被告人又伙同赵X在鞍山市某公园抢劫张C和王C人民币100元,双狮表1块。
被告人张某、刘某、陆某,于1996年2月24日中午到鞍山市某公园,抢劫孟D和杨D人民币1650元、BP机1个、金戒指2枚、手表1块、录音机1 台、皮衣1件。
同年3月15日下午,张某、陆某伙同赵X在某公园抢劫李E和谢E人民币690元。
3月17日中午,张某、刘某伙同潘F(另案处理)又在某公园抢劫柏X和陈X金戒指1枚、金耳环1对、人民币320元。
被告人张某、刘某、陆某、孟某伙同潘F、吕X(另案处理)于1996年3月17日晚,在鞍山市常各庄大桥处抢劫崔Y和孙YBP机1个,人民币900余元。
同年3月一天晚上,4被告人在鞍山市西火车站一停车场,抢劫一出租车司机人民币200元。
被告人张某、刘某伙同潘F,于1996年3月19日中午,在鞍山市某公园将人民警察王S按倒在地,刘某用石块猛击王头部,后抢走王佩带的“五四”式手枪1支、子弹7发、BP机1个、人民币200余元,抢走关S人民币140元。
王S的伤情经鉴定为重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1、甘肃平凉崆峒区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2、平凉崆峒区2021拆迁范围
3、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拆迁
4、平凉市崆峒区拆迁办
5、平凉市崆峒区征地
6、平凉市拆迁补偿标准
7、甘肃平凉拆迁最新动态
8、平凉拆迁计划
9、平凉2021年拆迁
10、崆峒区政府2020年拆迁公告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甘肃平凉崆峒区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河南商丘李魁抢劫死刑复核案的证据思考二”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平凉市崆峒区拆迁,王朝抢劫案最终结果 -刑事处罚
内容审核:刘智杰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20年前陆续翻、扩建的形成的近千平米三层房屋,分两次被街道办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此后即被强制拆除。当事人及时申请行政复议直至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能阻滞强拆的步伐……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闫会东、李垚垚律师在B市某区代理的案件中,街道办不顾限期拆除决定书案件仍在审理中,即采取了强制拆除。可拆除完成后,两份限期拆除决定书中的一份又被判决撤销了。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人口补偿认定是征地拆迁补偿核算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的安置面积与补偿款。本文顺着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的程序节点,拆解每个阶段您该做的事,帮您应对补偿不满意的情况,避开征迁里的常见坑。
征地拆迁中新增人口安置补偿常引发争议,本文从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切入,讲解被征收人可采取的维权动作,帮您判断补偿是否合理,遇到违法强拆时及时固定证据维护权益。
您在征迁过程中若发现缺少人头费导致补偿不满意,可沿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逐一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的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帮您明确维权方向,保障自身合法补偿权益。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是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补偿争议,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阶段应对方法,帮您明确维权时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