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涛,1972年生,济南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资深法律顾问,在征地拆迁领域研究造诣颇深。志在为广大征地拆迁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合理补偿。
大棚房拆拆通常可诉。若行政机关对大棚房实施拆,行政相对人认为该拆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通过行政诉讼维权。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大棚房拆属于行政行为,若存在程序违法、实体违法等情形,如未履行法定的催告、告知等程序,或认定大棚房为违法建筑缺乏事实依据等,当事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拆行为违法,并可主张相应赔偿。
一般来说,打印的遗嘱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是有效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遗嘱人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并注明日期,以表明其对整个遗嘱内容的认可;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若遗嘱不符合上述要求,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仅在遗嘱的末尾签名,而其他页未签名,可能导致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质疑。总之,打印的遗嘱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并不必然有效,还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若对遗嘱的有效性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打印遗嘱是否有效需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要具备相应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若打印遗嘱符合上述形式要件,内容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打印遗嘱就是有效的。反之,若缺少形式要件或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则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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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大棚房强拆叫停,大棚房强拆是否可诉讼呢内容审核:张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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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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