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国务院就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民意。专家认为此条例有很大进步,而在北京大兴有一种更超前的拆迁补偿方式。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委常委牛有成在小组讨论上说,大兴在拆迁方面有很多“秘密武器”。
旧宫镇党委书记张岭介绍了旧宫拆迁的工作思路。以一户四人组成结构家庭为例,在拆迁之时这户村民可以得到2套170平方米的房子,同时得到现金补偿30万。
到此还有进一步补偿,每位村民还能从集体资产中分得50平方米的房屋。村民住一套,另两套出租每年收益可得到2万,加上年底分红,每人每年1万块,还有两位壮年劳动力劳务收入,每年收入不低于10万。
据报道,大兴区旧宫拆迁改造于2009年6月下旬开始,截至2009年11月底,拆迁工作已完成97%。涉及的4个行政村将打破村域界限,成立联合股份公司,农民投资入股,增加投资收益。
【专家解读】
关注生计 比意见稿更加超前
“这一点应该比征求意见稿超前一些,实际上,征求稿中应当吸收这一经验。”经济学者、中央党校多项研究课题组成员刘正山说。
刘正山说,这点超前指的是对被拆迁人的长远生计的考虑。“特别是有些居民的生存能力相对较弱,当他们的不动产被征收或拆迁之后,即使按照市价补偿,但当居民将补偿款花掉之后,如何生存,就是一个问题。”
他说:“当拆迁之时考虑到这一点,就不必等到他们出现生计问题之时,将问题推给社会,而是拆迁之时就有所考虑。”
对于此次征求稿的进步,刘进山表示很大的一个进步是,首次对“公共利益的需要”作了界定。
根据介绍,以前,法律虽然规定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但是,由于没有对“公共利益”予以界定,那么,所有的拆迁都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便容易出现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的现象和各种纠纷、矛盾。非因公共利益拆迁,应当进一步明确如何操作。
对于2010年北京将进行的50个城中村的改造,市住建委主任隋振江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由乡镇组织,农民作为主体来改造自己的家园,这是重大变化和调整”。也就是按照一定程序,村民集体参与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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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大兴旧宫项目建设,大兴区旧宫镇拆迁补偿安置内容审核:张心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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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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