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严谨,细致耐心,擅长案件类型涵盖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土地腾退、违建拆除纠纷以及因拆迁所涉及到的婚姻、继承等民事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诉讼业务。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4、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则可以追认该协议无效。
当发生上述情况,房屋拆迁当事人完全可以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或者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 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各级政府:
我叫×××为减轻社会负担,经过千辛万苦多方筹借资金,于2009年10月19日与他人签定并公证一份占地··余方,使用期为8年的一座院子的租用合同,并在其院内搭建厂房··余方,于××××年××月份正式投产加工×××。经过打拼苦心经营,赢利逐步到来,但城郊乡因招商引资项目要求我将厂房迁移另处,为顾全大局我同意搬迁,但此事关于拆迁补偿一直未达成协议,原因是城郊乡政府未经本人在场单方评估,使拆迁补偿的结果与实际相差悬殊,从而脱离补偿结果的真实性、公平性、合理性。
今年年初,城郊乡政府通知我搬迁,并让我看了我不知情的评估结果,结果让我很吃惊,共计补偿9.9万元,在结果中和其他两家的结果相比,显示出令人费解的状况,同样的拆迁,但标准不一样,并且出现遗漏和扭曲设施的真实用途以及价值,并且评估结果只让看不让拿,我当时表示拒绝,数日后城郊乡政府再次通知我到乡政府,不知依据什么,口头通知我补偿提高到15万元,并于5月19日接到了城郊乡电管所强行在5月25日停电的通知,原因是影响到产业集聚区的观摩活动,这让我百思不解,于是我只好邀请一家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本厂做了真实的评估,评估结果是48.8万元,并于5月22日递交于城郊乡政府,但当场被否决,理由是我私自评估,并告诉我领导们跟本不会去看,更不会做为依据和参考。但我不明白,城郊乡政府的评估难道不是单方性质吗?况且第一次的结果为何只让看不让拿呢?第二次评估的结果仅仅是口头传达,依据在哪里?
就在5月25号经过我多次的央求阻拦,本辖区电工没能强行停电,5月28号城郊乡政府电管所运用警力强行断电,我不明白在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为何强行断电,这似乎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是相违背的。
受部队培养多年,个人利益应该服从集体利益,这我懂更支持,但这样的补偿结果与实际遥遥不相符,使我无能力重建和重新开工生产经营,因为本身效益才初步形成,外债尚未偿还,这样的补偿结果无疑使我雪上加霜致使本厂瘫痪、破产倒闭,我想这样的结局应该不会是各级领导愿意看到的吧!
我请求政府能够对本厂实质、实地的现场考察,并允许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对本厂的拆迁损失做一个公开、公正、真实合理的评估;对城郊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强行断电做出解释,并要求在断电期间因无法正常生产造成的损失做出赔偿。
感谢各级领导一直以来对本厂的关怀、照顾。给各级领导添麻烦了!我恳请并渴望得到各级政府对此事做出重视与关爱,希望人民政府切实为人民的利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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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签字后可以反悔吗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不满意能反悔吗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
●签订拆迁协议后,补偿款多长时间可以到帐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注意事项
●拆迁签了协议可以反悔吗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
●拆迁补偿协议签字了,补偿金拿好了,是否可以起诉
●拆迁协议签了
●拆迁签了协议可以反悔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还能反悔嘛,拆迁签了协议可以反悔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协议签字后,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内容审核:孙熙越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