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在处理案件中,能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完美的结合起来。
“我们的油橄榄林场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被蚕食的。”汪孝武指着不断推进的挖土机高举起的巨臂,感到悲愤而无奈。推土机的背后昂然矗立着七八栋十几层高的楼房,其中3栋已经刷上了红黄相间的外墙涂料。
在工地扬起的尘土中,汪孝武一家至今不肯搬离的那栋两层红砖房显得又破又矮。
今年78岁的汪孝武是云南金福油橄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福公司”)董事长。1994年,金福公司承包了昆明市经济开发区小官山,用来发展油橄榄产业,承包期限为20年。2003年年底,在汪孝武不知情的情况下,油橄榄林场的部分土地被征用并被拍卖给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偿问题还没提上日程,开发商便进驻林场大肆毁损林木。
4年多过去了,汪孝武与相关部门间旷日持久的补偿谈判越来越僵持。随着开发商毁损的树木越来越多,补偿金额成了一笔双方互不承认的“糊涂账”。
“他们用各种暴力手段,想方设法把我们赶走”
4月16日,小官山山顶上郁郁葱葱,油橄榄树已经结出樱桃大小的橄榄果实。然而靠近房地产项目的一侧却是满目疮痍。挖土机、推土机正在作业,山体被挖了五六米深,枯枝被丢弃得满地皆是,直径半米左右的树桩随处可见。
汪孝武指着沿工地修建的一排围墙说,施工方在未划界之前便强行进入林场砍伐树木,后来在有关部门的介入下,他们自己修起了这排围墙,却仍常常“越界”过来砍树、随意钻探打洞。
笔者在现场看到,林场唯一的路上挖出五六个深达一米的大坑,阻断了汪家上下山的道路。汪孝武一家人居住的砖楼东侧的空地上,横七竖八地倒着几棵直径约半米左右的树木。
通往砖楼二楼的楼梯口也被挖出了一个深约一米、直径近两米多的大坑,泥土堆在一楼前约一人高,封住了4扇房门。
“他们用各种暴力手段,想方设法把我们赶走。”汪孝武说。
汪孝武说的“他们”,指的是昆明比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邦公司”)的施工人员。2005年年底,比邦公司通过土地拍卖,以1.5亿元的价格取得了包括小官山20亩土地在内的400多亩土地,用来建商品房。
当汪孝武对这一切还蒙在鼓里时,钻探机、挖土机就已经开进了油橄榄林场,开始昼夜不停地挖掘起来。
“他们先是拉了很多机械设备,进来钻探打洞,然后调进上百名工人,从不同方向砍树、损毁我们的苗木。有点价值的绿化树木就连根挖走,其他的就用电锯锯断卖木材。”汪孝武的儿子汪黎宏说。
不明所以的汪家人上前制止时,与工人发生了肢体冲突。“我们报了警,警察来他们就停工,走了以后又接着砍树。”
2006年8月,昆明市林业局接到情况反映后察看了现场,随后出具了一份情况报告,认为“金福公司反映栽种在官渡区小板桥镇羊甫居民小组的上万棵油橄榄等树木被比邦公司毁坏的情况,与事实基本相符”。
但是,比邦公司出示了官渡区建设局绿化管理科核发的《昆明市官渡区城镇树木砍伐许可证》。尽管律师指出,区建设局绿化科只能审批城市行道树的砍伐许可,以此来代替只有省级林业部门才能批准的油橄榄林场的树木砍伐权是偷换概念,但昆明市林业局认定:“由于官渡区建设局绿化管理科已核发了树木砍伐许可证,应由批准单位对其给予解释。”
汪孝武说,自比邦公司进入以来,油橄榄林场生产停滞,公司雇用的70多名工人先后离开。他44岁的女儿汪丽坚在阻止施工时多次被打伤并出现精神病症状。根据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书》,汪丽坚受到了至少两次殴打,经鉴定后伤情为重伤,并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伴精神病性症状。
汪孝武说,汪丽坚在精神病院住了一段时间后因无钱继续治疗回了家。一个月前,因没人看管,女儿自己跑掉了,至今仍下落不明。
“可以很负责任地说,我们没有打过人”
对于比邦公司使用暴力手段强迫汪家搬迁一事,拆迁办主任王洪云说,可能过激的手段是有一些,因为房子已经预售出去,耽误了交房时间,开发商将会承担很大的压力,因为汪孝武一家死守在山上,比邦公司多次更改施工计划。
但王洪云不认为施工方会把一个弱女子打成精神病,“反而是汪孝武常常倚老卖老”。
4月24日下午,笔者致电比邦公司副总经理李建国,他表示工作太忙,没有时间面谈。对于汪孝武对比邦公司的施工人员暴力逼迫其搬迁的指责,李建国说,“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我们没有打过人。”
“我承认我们砍了树。我们出钱买了地,总价已经包括地面附着物,所有东西都是我的,我也办了移植手续和砍伐手续。”
李建国说,“我们确实曾经多次发生语言上的争执,包括我本人,也和汪孝武争吵过多次,但只限于语言。我们没买他的地,不该由我来补偿,我们也没必要跟他冲突。我还一直叫工人绝对不要发生肢体冲突。他70多岁的老人了,工人年轻力壮,打起来后果你也想得到。”
笔者问:“那么路上的大坑是谁挖的呢?”李建国回答说“不知道。”
提到汪孝武的女儿汪丽坚,李建国说,“我们绝对没打她,我们也不可能打一个女人,精神病也不可能是打出来的。”
随后,他称马上要开会挂断了电话。
羊甫居民小组主任李永清表示,他也不相信汪丽坚被殴打成精神病,“在那之前就觉得他那个女儿不太正常”,但因为汪家人从不与村民来往,他并不是太了解内情。
李永清说,汪孝武自从承包了小官山后不事生产,只插了些小苗。偶尔雇用四五个工人铲铲草、撒撒石灰,根本不像他对外宣称的有70多名工人。“他连3万元都没有,哪来的3000万元,连租金都交不起。”
李永清说,汪孝武这些年并未赚到多少钱,有时还偷偷卖树换钱。2006年5月,汪孝武偷伐了28棵油橄榄非法出售,被森林警察查处。
今年初法院已判明,居民小组可以获得补偿款的30%,这意味着政府赔偿越多居民小组也分得越多。“但我们要实事求是嘛,老汪的一棵种子还没播下去也要政府赔钱。”
可是,与汪孝武实地清点林场之后,居民小组不是在两份清查统计表上都盖了章吗?李永清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摇头说“我们不认可。”[page]
但李永清证实,林场路上的那些大坑是比邦公司的施工人员挖的。
被毁损苗木数额成了一笔“糊涂账”
1994年汪孝武与小羊甫村村委会(现改为居民小组)签订的承包合同上写明,汪承包的小官山包括了荒山、坡地及育苗地。由于合同只约定了承包地的大致范围,关于准确面积,汪孝武认为是“200亩”,而小羊甫村居民小组主任李永清则说是“大约130亩”。
从一开始,这片承包地就纠纷不断。汪孝武一家与羊甫村村民的矛盾,10多年来不断在摩擦中逐步升级,最终诉至法院。
1996年,刚承包小官山一年多,山顶一块近10亩的土地就被征用建造水厂。汪孝武觉得,土地减少了,租金也应该相应减少,但与村委会商谈时却遭到拒绝。汪开始拒绝缴纳租金。
2000年,小羊甫村又将2亩多土地转包给他人建铁厂,再次引起汪孝武不满。
双方的矛盾慢慢变得尖锐,油橄榄基地被强行断电停水。小羊甫村居民小组以拖欠租金为由将汪孝武及其儿子汪黎宏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的土地承包合同。
2002年11月,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告小羊甫居民小组与被告汪孝武、汪黎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汪氏父子向居民小组支付租金3.15万元。
就在汪氏父子不服这一判决、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时,林场西侧20余亩的土地被昆明市经济开发区征用,并作为开发区E16地块的一部分,在土地交易中心挂牌被拍卖了出去。
2006年8月2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现场贴出公告,依法对油橄榄林场范围内的土地、林木、苗木和建筑物等进行证据保全,声明合同纠纷审理期间任何单位、集体和个人不得损毁,否则将追究妨碍民事诉讼的责任。但对于这一公告,施工方视若无睹。
此后,汪孝武多次要求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小羊甫村商谈补偿问题,但对方认为法院还未判决、法律关系还没有明确,迟迟不肯谈判。而相关人员为汪家安全着想,请汪家先搬离林场,等法院裁决后再谈补偿,也被汪孝武拒绝。
今年1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汪孝武与居民小组的合同解除,并详细界定了双方的产权,补偿问题终于提上了日程。
然而,由于时间拖得太长,被施工方毁损的苗木已无法计数,各方对补偿数额的分歧很大。
今年3月,汪孝武、汪黎宏与小羊甫村居民小组相关人员一起在林场进行了实地清点,计算出林场内完好的苗木价值为182万元,被施工人员毁损的苗木价值为456万元。小羊甫居民小组在两份统计表上都盖了章。
汪孝武还在距昆明310公里外的永仁县物色了一处新的林场,请搬家公司计算出了搬运费用,共计4万余元。
但这几个数额在谈判桌上都被否定,开发区有关人员认为汪孝武是“漫天要价”,几个回合下来,双方一致认定,完好的苗木价值为125万元,但在被毁损的苗木价值上却很难妥协。
汪孝武说,在谈判过程中,开发商还没有停止对林场的破坏,甚至冲进汪家乱砸乱扔,还打断了一条狼狗的腿。被毁苗木数额一改再改,至今开发区有关部门都不予承认,而他们却又无法核对。
“政府有征地的补偿标准,不能由他要多少就补多少”
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相关负责人王晓鹿说,金福公司只是土地使用权人,政府征地,只需与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居民小组商谈,把补偿款划给居民小组,至于怎么分配,是居民小组和金福公司之间的事,政府与金福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我们是为了照顾各方利益,才把他们叫到一起来谈。”王晓鹿说,今年三四月间,开发区相关部门召集居民小组负责人、汪孝武父子和比邦公司代表一共谈了9次,“不能不说我们的态度是积极的。”
“但是政府有征地的补偿标准,不能由他要多少就补多少。”王晓鹿说,汪孝武提出了天价,第一次报来3000多万元,称政府应该补偿金福公司在小官山10多年的所有投入,这“显然荒诞”。后来又报了几次,都是几百万元。
“我们严格按国家政策作参考依据,地面附着物的补偿都有标准,凡是浮动的我们都按高线来赔偿,但老汪还不满足,还提出要补偿挖坑费、移栽费。国家明确规定可以移走的盆苗、袋苗不赔,但他把盆苗、袋苗都算作地苗。”
王晓鹿说,汪孝武在搬迁费上也掺了水分。按100元运一车计算,“他那些东西20车能拉完吧?2000元就够了。”
拆迁办主任王洪云说,双方最大的争议在于,被开发商划为界内的林地只有20余亩,仅占整个林场面积的六分之一左右,剩下的绝大部分根据实地清点只值100多万元,而汪孝武居然对这无从核实的部分索赔456万元。“即便现在,他主动降到了200多万元,我们也还是无法接受。”
王洪云说,汪孝武不实事求是报金额,想敲政府竹杠,导致了很多次谈判不欢而散,也增加了政府的行政成本。
4月1日,汪孝武表示只要把路恢复了便搬走,王洪云当即给比邦公司负责人打电话,开发商连夜施工把汪家下山的路修好。没想到第二天汪孝武又变卦不肯签字了。
在采访即将结束时,笔者再次来到与居民小组一路之隔的小官山上。汪氏父子不在家,汪孝武的老伴儿制止了狼狗的狂吠之后说,他们下山拉水去了。
笔者看到,汪家门前的大坑和土堆依旧,但上次来时倒在房屋一侧空地上的树木都已经被清理干净了。汪孝武的老伴儿说,开发商前两天用电锯锯成木段后拉走了。
●开发商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前强行毁林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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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开发商不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开发商不履行拆迁协议内容审核:王姗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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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