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即墨解家营村拆迁补偿协议,青岛即墨区解本军

咨询

解读即墨解家营村拆迁补偿协议,青岛即墨区解本军

解读即墨解家营村拆迁补偿协议

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制度法规,从多角度,多视角,对解家营村与村民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做分析。请广大村民传阅!

1、拆迁人。协议中的拆迁人是:即墨经济开发区解家营村拆迁改造指挥部。根据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由此可见,只有合法的单位才有可能成为拆迁人;成为拆迁人的一个前提就是其是一个单位。而各种各样的拆迁指挥部作为一个临时机构,一般根本没有注册、备案和审批,甚至可以说是非法机构。其既然连一个合法单位或者正式单位都不是,也就更不可能具有拆迁人主体资格。所以,本协议中的拆迁主体,即甲方,是根本没有注册的临时性机构,甚至可以说是非法机构,无组织机构代码可查。一旦引起司法诉讼,签协议的被拆迁人,将面临无法寻找责任人的无奈境地。说白了,开发商拆了你的房子,用你的房子贷了款,然后携款跑了,你们找谁去?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负责!从后文的分析中,大家可以看到,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而且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2、缺少拆迁人的代理人、代表人。因拆迁人为非合法注册机构,不具备拆迁人主体身份,故在现实中没有个人或组织对此机构的法律行为负责,所以本协议中,没有明确列出代表人。,《合同法》未对签名和盖章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认可程度上,更重视签名,因为签名与签名人之间联系的确定性要远远大于印章与印章名义人之间的联系,对方当事人只要当面签名,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证其签名的效力与证明力。而本协议中,鉴于“指挥部”的临时性、非法性,签名的重要性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一旦认定“指挥部”不合法,或解散,那么将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负责。如果有了签字的保证,可以有效的防范这种危险。

3、公证问题。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虽不是必须程序,但这是维护被拆迁人的一个重要手段。因为在进行公证的时候,公证处需要对协议的合法性进行鉴定,对拆迁人的主体资格进行认定。因本协议中的甲方根本不具备拆迁主体资格,该协议又是处处约束被拆迁人的“不平等”条约,所以违背了《合同法》的要求,公证处是不会予以公证的。因为没有公证,所以给今后因协议引起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4、“有关部门”问题。此处用词明显含糊不清,旨在证明其合法性。但实际上,此“有关部门”到底是何部门,并没有详细提到。甚至通观全文,都看不到任何一个政府机构的名称,如房管局、土地局、市政府,甚至连村委都没有提到。所以此处是很大的伏笔,为今后甲方逃脱责任埋下伏笔。另外,具体有没有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这也是值得一个商榷的问题。市政府在给村民上访的答复中,也提到了,此次拆迁,是开发区主导的,不难看出,市政府或相关行政部门,并没有明确发文表示批准或支持,更没有机构对此负责。

5、“经甲乙双方协商”的真实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协议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在法律上,由一方预先拟定好的合同被称为“格式合同”。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进行协商的条款。它具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格式条款的单方事先拟定性,即合同是由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就已经拟定完成的;二是合同条款的不变性,即与格式合同提供者缔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对该合同全部接受或全部不接受,而无个别协商的可能性;三是合同双方经济地位或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即合同的提供者一方往往在经济上或法律上处于较强的优势地位,因而才可以将其事先拟定好的、反映其单方意志的合同条款强加给弱势地位的一方。事实上,解家此份协议,完全是甲方自拟的、精心策划的“霸王条款”,对协议的内容,完全是甲方自己制定的,村民根本没有选择和协议的权利。只要两个结果,要么签,要么不签。而由于村民文化素质较低,有村民反映,很多村民甚至连条款的内容都没有看清楚,看明白,在“甲方”的催促下,就草草签定了协议。而我们本文通过对协议内容的解读,发现此协议中陷阱密布,是一份完全不平等的协议。所以,“经甲乙双方协商”无疑是一句空话。即便是这样充满欺骗性的合同,为什么许多当事人连看都不看就签了呢?

6、甲方的义务何在?通读全文,基本上全部是对乙方即拆迁人的约束,唯一对甲方义务做规定的“补偿费用的条款”,也未约定支付时限和违约处理方式。所以该条款就有很大的回旋空间,即便是甲方拖延或不支付补偿款,被拆迁人也无可奈何。

7、在“临时过渡时间”上,甲方只是说自行过渡,过渡期12个月。并未对超过过渡期限,甲方未提供回迁房,未按期履行协议规定的承诺,将如何惩罚甲方,做明确表示。虽然协议中规定是一年,但按照实际拆迁情况来看,基本上没有拆迁能在一年内完成的,坊子街拆了8年,才完全部拆完。解家营村不同意拆迁的户数更多,难度更大,所以必然会超过一年。那么签了协议的诸位,如果解家营村也拆了八年,那么甲方提供的临时过渡费,能够支撑你们八年的房租吗?长期寄人篱下的感觉是不好受的啊! 我看到的别人的补偿协议中,有对此部分写得比较好的,供大家维权参考:“从逾期之月起,甲方应每月双倍问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8、甲方承诺的各项补偿费用,未及时到账,如何处罚?且不说甲方提供的小恩小惠只是诱饵,诱惑大家进入了一个很大的陷阱。这部分补偿的费用,甲方拖延支付怎么办?不支付,又如何惩罚甲方?协议中并没有提到。所以一旦签了此份协议,按协议约定,甲方就对你的房产有处置权,可以拆迁,即便是甲方并没有向你支付任何款项!三天五天是拖,拖上一年也是拖!没有条文对此有明确约束。

9、对协议中“小恩小惠”的正确看待。所有的拆迁协议,甲方都会把“利诱”的条件写得很诱人,看似先搬的人能得到的好处比后搬的要得到的好处多很多,实际上并非如此。普通公民签订一份协议,首先一点是不能因为这份协议的签订而让你丧失了权利,即要先最到不被人“侵权”,然后再去考虑“获益”。所以签订这种补偿性协议的时候,首先是要先审视自己的利益和权利是否受到了侵害,许多村民并不是看重这一点,只看到了蝇头小利,眼前利益。正如我上面分析的那样,因为协议的不合法性,开发商拆了你的房子,用你的房子贷了款跑了怎么办?拖欠你的拆迁补偿不给怎么办?超过了过渡期怎么办?这些都是协议中极大的侵犯被拆迁人权利的内容。似乎解家营村的这一份协议,村民一旦签订了,就完全失去了对此份房产的任何主张,一切只能看甲方的脸色行事。[page]

10、协议中,对被拆迁人承诺的“安置面积”、“储藏室”等内容,并未作明确的描述。假设甲方能完成改造工作,建好了回迁房,那么对回迁房的质量,户型有何保证?对面积又是如何测算的?是否包括了公摊面积?“储藏室”位于什么位置,多大?根本没有提到,也就是说,因为协议没有约定清楚,即便是甲方最后给提供的是“豆腐渣”楼房,户型差的楼房,给的“储藏室”只有巴掌大,那村民也得忍受。因为从协议上来看,并未对此做任何约定,所以从目前甲方的不平等性和对村民的分割程度来看,甲方很有可能在这方面做文章。

11、第八条中,对反悔的描述,明显的霸王条款!不平等条款!此条款前面提到的是“一方当事人”,后面的文章思路来看,又仅仅描述了被拆迁人违约的处理情形,那就是去法院告你,然后继续拆你的房子。也就是说,被拆迁人,一旦想违约,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开发商会加速拆你的房子,而且甲方可以去告你。(事实上它不太可能去告你的,因为很多签了此协议的,法律知识淡薄,开发商完全可以用其它方式使你屈从,况且它本身没有起诉你的资格)。而如果真的出现了上文分析的开发商携款而逃或超过过渡期限的纠纷产生时,鉴于被拆迁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也不会想到起诉,而且起诉法院是势必不会受理的,因为被告方不明确,该协议不合法。《合同法》中,对有违约的处理,有着明确的规定。双方可以协商、仲裁或起诉,但对有争议的部分,应该视情况停止执行。

12、在“乙方不得拆除附属物”上做文章。甲方规定了这一条,就意味甲方在拆迁的时候,可以对乙方拆迁中的这些附属物有自主处置权。而事实上,哪怕是一栋破旧的房子,砖砖瓦瓦加上门窗,也能卖个几千块钱。而那些新换了门窗或装修的房屋,那这些拆迁回收物,能卖上万块钱。所以看似甲方补给你一些蝇头小利,实际上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此条文还有一问题就是含混不清,比如我搬家,卸下一个水龙头,甲方是不是有权就可以认定我私自拆除房屋附属物了呢?是不是就可以单方面决定,不给我各项奖励规定了呢?真的有可能啊!

13、对“一式六份”协议的质疑。甲方为什么留三份?这三份分别做什么用处?我们并不知道。而且此协议还要给经办银行。据村民反映,是用房权证去抵押贷款。由此可以推出此开发商并没有钱,所谓的发给村民的各项补偿费用,也无非是利用这个房权去抵押所得,比如一处房产抵押了12万,给了村民4.8万。开发商还净赚7.2万,此外,土地使用证还可以用来贷款,累计一处房产贷款30万,村民只得到4.8万。与其说是甲方给了村民4.8万的补偿款,不如说村民去银行贷了款,送给开发商25.2万。开发商什么也不干,空手套白狼,每户可获利25.2万。假定有200户签了协议,开发商就可以轻松获利5040万!开发商此时面临两个选择:1、如果房价上涨,且村里很多户就拆了,他就继续用村里的耕地再来贷款,用来开发房地产;2、如果房价形势不好,或拆迁工作无法进行,开发商完全可以携款潜逃。空手套白狼得来的5040万,是不是很容易啊?到时候可悲的村民哭都没有地方哭了。没有人会对你负责的。

综上所述,鉴于以上种种不合法内容的存在,该协议为地道的霸王条款,不平等条款,是严重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协议,是势必会让签约村民后悔的协议!因为拆迁种种不合法情况的存在,解家营的拆迁势必比坊子街拆迁要难的多。除非解家营村的村民全是愚民,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也忍气吞声。只要有一个解家营村民知道捍卫自己的权利,这样的不平等协议就难以得逞!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即墨区解家营村

青岛解家河村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解家营小区

山东解家村

解家营属于哪个街道

青岛即墨区解本军

解家村小区改造吗

即墨区解家营片区

解家庄村

青岛即墨区解本军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读即墨解家营村拆迁补偿协议,青岛即墨区解本军”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即墨区解放大道,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解家营小区

内容审核:张海昊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解读即墨解家营村拆迁补偿协议,青岛即墨区解本军/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即墨市房屋拆迁补偿,明年即墨三大拆迁地段

25年09月01日
即墨拆迁工作方案最新版,拆迁安置房能不能买

25年09月01日
青岛市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速看!即墨这些村庄土地拟被征收!补偿标准公布!

25年09月01日
即墨拆迁补偿多少钱每平方,即墨拆迁补偿

25年09月01日
即墨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最新青岛拆迁计划

25年09月01日
即墨集体土地,集体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即墨征收土地公告2020

25年09月01日
刘一帆律师:即墨拆迁户安置房,没跟老人分户会怎么样

25年09月01日
即墨最新拆迁补偿,速看!即墨这些村庄土地拟被征收!补偿标准公布!

25年09月01日
静宁县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速看!即墨这些村庄土地拟被征收!补偿标准公布!

25年09月01日
即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即墨蓝谷快速路征迁补偿不合理?回应称远高于规定

25年09月01日
市政单位拆迁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条例中关于补偿的规定

25年09月01日
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群众怎么劝说,对拆迁结果不满意

25年09月01日
东台新先村拆迁补偿政策,东耒马台拆迁补偿

25年09月01日
民事纠纷拆迁补偿,村民与村委因拆迁补偿协议发生纠纷 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吗

25年09月01日
沿街门头房无证拆迁补偿标准2026,门头房拆迁是否有补偿?

25年09月01日
十堰集体房屋拆迁补偿,十堰小产权房赔偿标准

25年09月01日
商铺拆迁补偿怎么分摊合适,商铺拆迁补偿是多少

25年09月01日
拆迁赔偿公开文件怎么写,家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被拆迁 应该怎样赔偿

25年09月01日
企业支付拆迁补偿核算,企业支付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怎么入账

25年09月01日
2023拆迁补贴政策,国家590号拆迁补偿标准表2023

25年09月01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01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01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01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01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01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01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01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0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0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0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