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硕士,200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08年从事律师实务工作至今,现为北京在明律所资深律师。
本报10月21日讯 21日,记者从市北区获悉,东西快速路三期项目拆迁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将于下周起全面展开。据了解,这次拆迁共涉及居民3000余户,有9处房源供拆迁居民选择。
据了解,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建成后将与海底隧道和跨海大桥连接,建成后将有助于缓解市内交通压力。该项工程市北段东起胶州路(市立医院),沿沧口路、冠县路(东侧)至上海路,共涉及居民3000余户,由市北区政府主导实施拆迁工作。
目前,市北区为拆迁居民确定了锦绣年华等9处价格较低、房型多样的异地安置房源,由于项目拆迁时间紧、户数多,择优选择了5家拆迁承办单位,包片实施拆迁工作,并提前进驻现场为居民做好服务。目前,项目拆迁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自下周起全面展开。
居民如有疑问和困难可到拆迁现场办公室咨询和反映。现场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1、东一片:聊城路19号,电话82807619;2、东二片:李村路53号,电话82833688;3、东三片:李村路33号,电话82772265;4、西一片:冠县路33号甲,电话88662037;5、西二片:冠县路87号,电话88762113。
本次拆迁分为住宅房屋拆迁采取异地房屋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搬家腾房的,可享受以下奖励政策: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前20天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搬家腾房的,奖励5000元/户;第21天至30天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搬家腾房的,奖励3000元/户;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60元/平方米补助;过渡补助费每户5000元;综合奖励费以拆迁户应得拆迁补偿金的15%给予奖励。
九处异地安置房源
位于市北区雒口路34号的锦绣年华小区限价商品房;位于四方区长沙路以北的天怡景园;位于四方区宜昌路1-1号的宜昌新园限价商品房;位于广昌路和宜昌路交汇处的昌盛花园;位于绍兴路以西、辽源路以北、军休所以南的错埠岭新岭花园经济适用房;位于四方区兴隆一路147号隆盛家园的经济适用房;位于四方区安达路3号安达路经济适用房;位于四方区瑞昌路166号、168号瑞昌馨苑限价商品房;位于四方区人民路373号安逸居经济适用房。
●东西快速干道哪年建的
●东西向快速通道高架项目
●快速路拆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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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快速路拆迁范围内容审核:李小乐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