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律师,秉承“专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实务操作经验,案件分析逻辑性强,庭审风格敏锐善辩。常年办理征收拆迁案件,严谨负责,办案效率高,能够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长期关注弱势群体权利,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尤其擅长处理群体案件,善于寻找案件突破点。
没有房产证的集资房拆迁一样给予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清偿期为房地产抵押权人得依法向债务人请求债务履行的时期,应以登记的日期为准。清偿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若债权仅获部分清偿,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而使未受偿部分的债权获得清偿。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行房地产抵押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一)婚后买房,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夫妻两个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房产,一般情况下是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此,网友夫妻在购房协议上都写上两个名字,一般认定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买房,一方签放弃产权协议是否有效?
婚后买房,一方随意写上房产归谁谁谁单独所有这几个字,这种不靠谱。一方特别声明放弃房屋产权,将房产属于另一方,需要走法定程序。将这套婚后买房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由夫妻共同所有变更为女方单独所有。
(三)房屋已经归女方所有,离婚时候男方还能分吗?
房产已经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房产归女方单独所有。因此,他们想要离婚时,男方无权向女方索要房产。若女方同意将房产价款一部分返还给男方,男方也是可以获得补偿。此外,离婚时候,除了对房产分割,还要对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财产分割等问题,夫妻双方沟通不成的,那么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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