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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新村刚刚建成5年的“联排别墅”遭遇拆迁复建。此举在网上引发资源浪费的争议。专家建议地方政府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不能单纯以GDP或者城市扩容作为政绩标准。
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的马湖新村内安置着原马湖村的2000多居民,这里是统一规划和修建的三层小洋楼,如同“联排别墅”,每套房屋面积240平方米至360平方米。小区设施一应俱全。
3月15日,小区二期公告栏贴出公告:马湖新村二期和三期总计400余套小洋楼近期就要拆迁。
3月16日,马湖新村拆迁“新建别墅”的事情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指拆迁复建时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对此,武汉市洪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副主任程霖表示,虽然是“折腾”,但改造“城中村”实现了村民利益、地方经济和商业开发等方面的“多赢”。
专家指出,马湖新村的遭遇是“拍脑袋”政策荒诞组合的结果,建议地方政府不能单纯以GDP或者城市扩容作为政绩标准。
调查
新小区让地“城中村”改造
村委会主任称,为节约土地才拆迁,原先村民可享受城市待遇
据调查,马湖新村“短命”小区的由来有着复杂的历史和政策原因。武汉市洪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副主任程霖介绍,马湖新村的房子属于农民还建房,让地给城中村改造。
农民还建房建成“联排别墅”
马湖新村是马湖村还建小区。2003年左右,湖北省高科技创业园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技项目相继在马湖村征用大片土地。为安置村民,项目开发商兴建了马湖新村。大体上分为2003年的一期、2005年的二期、2008年的三期。然而,按照当时的政策规定,农民还建房的建筑高度不能超过三层,因此形成了现在的“联排别墅”。
“还建用地”变身“开发用地”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07年12月23日《关于批复洪山区马湖村综合改造规划的函》显示,马湖新村三期是规划还建用地。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目前三期的土地已经变更为开发用地,于去年12月30日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网页上挂牌出让。
在一份洪山区洪山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情况说明上,记者看到,马湖新村三期所在地块已于今年1月被武汉润城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摘牌。
据程霖介绍,根据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规定,“润城天地”拿下了将拆迁、补偿、还建安置等捆绑在内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也就是说,安置村民的高层小区由“润城天地”出资建设,而即将拆迁的马湖新村三期地块的商业开发权则被“润城天地”收入囊中。
面对“拆新房盖高楼浪费”的说法,马湖村村委会主任程爱山认为,并不存在浪费。“三层楼安置村民才是浪费,修成高层是为了安置更多的村民,为了节约土地才拆迁。至于原先的村民,可以享受城市的待遇,是好事。”程爱山说,村民中大部分人已经与“润城天地”签订了搬迁协议。记者在马湖新村三期看到,2008年才建成的马湖新村三期已开始拆迁。
探因
“拆迁复建”为“多赢”而折腾
马湖新村部分居民并不排斥“拆迁复建”,但他们希望“根据当地房价适当补偿”。
记者在拆迁户与“润城天地”的还建协议书上看到,村民可以在新建的高层小区里按照1:1的比例获得商品房,原住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按照每平方米1200元的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村委会主任程爱山分析,马湖新村开建的时候,地价很低,也没有商品房开发。时隔5年,随着城市发展,马湖村已经被划入三环以内,房价攀升。村民可以不花分文就拿到300平方米的商品房,按每平方米均价7000元算,一下子就成百万富翁了。
虽然是“折腾”,但在官员眼里却是一盘“多赢”的对弈。程霖分析说,改造“城中村”实现了村民变居民、土地集体所有变国有、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制等好处,村民利益、地方经济和商业开发等方面获得“多赢”。
专家说法
看似“多赢”实则推高成本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冯桂林认为,城市化过程是个物质升值过程,地方利益很容易为经济效益马首是瞻,而忽略了科学发展的真正含义。马湖新村的遭遇是“拍脑袋”政策荒诞组合的结果。即便非得拆迁“新小区”,那么也应该考虑合理规划、杜绝浪费,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在拆建中,地方政府、开发商、城乡居民看似都收获了效益,但实际上“浪费了纳税人的钱,其结果就是推高开发成本,抬升房价”。冯桂林说,地方政府在城市化的过程中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和职能,不能单纯以GDP或者城市扩容作为政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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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武汉城中村改造政策,武汉城中村改造:400套别墅5年后要拆迁多少钱?内容审核:张雪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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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