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7年以上的征地拆迁业务从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土地征收协议书的有效期通常基于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般情况下,若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履行期限等条款,在该期限内协议有效。比如约定自签订之日起3年内完成征收相关事宜。
从法律角度看,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协议自成立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但在实际中,可能因征收工作进展、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协议的履行及效力。例如征收过程中出现新的规划调整等,可能需重新协商或对原协议进行变更。
所以土地征收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不能一概而论,关键看协议具体条款及实际履行情况等综合判定,无法简单确定一个固定的有效年限。
土地征收协议在以下情形下无效:
1.主体不适格:征收方无征收资格,如非法定有权机关进行征收;被征收方无处分权,比如被征收土地存在权属争议,签订协议者并非真正权利人。
2.内容违法: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未按法定标准补偿,低于法定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标准;或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协议,像故意隐瞒重要征收信息,或威胁被征收人签字。
4.恶意串通:征收方与被征收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例如为获取更多补偿款虚构地上附着物等。
土地征收协议无效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主体不适格:征收方若不具备法定征收资格,如未获相关部门授权或超越职权范围进行征收,所签协议无效;被征收方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法定代理人未追认,协议也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征收程序严重违法,如未按规定进行公告、听证等;或协议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应认定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征收方与被征收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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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土地征收协议书是否公开,土地征收协议谁签字有效内容审核:王杰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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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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