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在数年的职业过程中,共代理各类案件上百宗,专业领域主要涉及房地产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事仲裁、劳动仲裁、拆迁纠纷及重大刑事案件。
土地征收补偿款在离婚时的分配得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通常情况下,要是该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得到的,并且没有特别约定只归某一方,那就当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平均分配。不过要是征收补偿款是因为对一方婚前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补偿,并且能够证明该款项与另一方没有关系,那么这部分补偿款就归这一方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平分。总之,得依据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出处、性质以及夫妻双方的约定等要素来综合考量是否能够平分,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首先要明确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征收土地是夫妻婚后共同承包经营的,相应征收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平分,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土地是一方婚前的承包地,征收补偿款通常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平分。不过,如果婚后对土地投入较多共同劳动等使土地增值,增值部分对应的补偿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这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性质,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基于房屋被征收所获得的补偿款,在离婚时一般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分。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收益等,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
若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对应的补偿款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要求平分。但如果在婚后对房屋有扩建、修缮等投入,那么这部分投入所对应的补偿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此外,若双方对房屋补偿款的分配有书面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应按照约定来处理补偿款的分配问题。总之,需结合房屋权属、婚后行为及双方约定等综合判断补偿款能否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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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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