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硕士,200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2008年从事律师实务工作至今,现为北京在明律所资深律师。
导言:近些年来,房屋拆迁这件事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可以说我们每个普通老百姓都有可能在一夜之间就卷进拆迁的风波当中。房屋征收部门一般会先通过和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方式来推进拆迁工作。但是,你知道么,这些拆迁协议中往往会留下非常多的“坑”!如果不能准确的识别它们,随意就签字,被拆迁人会很快地跳进这些“坑”里。下面就来为大家支支招,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如何识别这些风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对于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应当依法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也就是说,作为被征收人的我们,签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对方是否为房屋征收部门。如果一时不慎,与拆迁办、拆迁实施单位或是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签订协议,那么便违反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以后的维权便会存在很大的风险。
1、被征收房屋的具体的位置、房屋性质、建筑面积等对被征收房屋基本属性的记载内容。这些在拆迁补偿协议中千万不能落下,因为这是我们主张权力的重要依据。
2、补偿安置的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作为被征收人,我们是有权自主选择补偿安置方式的,但要记得把它们写进协议里,不要轻信拆迁方的任何口头承诺,否则很容易上当。
3、货币补偿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对于我们被征收人来说,最关心的便是补偿的金额了。但是关心则乱,很多被征收人由于缺乏经验,一般只会想到规定补偿金额,很容易忽略掉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问题。
4、搬迁期限。约定了明确的搬迁期限以后,被征收人便可做到心中有数,以免由于突然被要求搬迁而出现手忙脚乱的状况。
5、违约责任不能忘。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好,在面对征收人拒不履行已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时,作为弱势一方的我们便能据此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九条第一款:“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从我们律所接待咨询的当事人和代理的案件来看,实务中常常存在拆迁人为了降低拆迁成本,无视国务院行政法规的规定,给出的补偿金标准很低,甚至直接拿几年以前的补偿标准来应付被拆迁人。很多被拆迁人由于缺乏经验、不了解房地产市场行情,稀里糊涂地就把协议给签了,导致利益受损。
对于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身经百战、经验丰富,而我们这些平时从未接触拆迁的被拆迁人则常常是一脸茫然,不知该如何是好,所以也难免会误入拆迁方挖给我们“坑”里。
因此及时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个经验丰富的拆迁律师,能够把控拆迁补偿协议签订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准确地识别隐藏在协议条款里的风险,并且善于与拆迁人进行谈判博弈,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更多的补偿金。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签拆迁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签拆迁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签拆迁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拆迁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和细节
●签房屋拆迁协议的注意事项
●拆迁签约要注意什么
●拆迁协议签字就确定拆迁了吗
●拆迁协议签订后,我们还需要做什么
●拆迁协议签了有多久的考虑期
●签署拆迁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
●拆迁协议签字就确定拆迁了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签拆迁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拆迁协议签字就确定拆迁了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协议签字后多久拆除,签拆迁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和细节内容审核:李小乐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