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登记有误,致使利害关系人权益受损,比如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那利害关系人就能申请撤销宅基地证。
2.在取得宅基地证过程中,若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径,受损害方拥有申请撤销的权利。像一方用欺骗手段拿到证,另一方依法可请求撤销。
3.已登记的宅基地证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像不符合一户一宅等规定,相关部门便有权予以撤销。
总之,有权撤销宅基地证的主体主要有与证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受欺诈胁迫方以及有法定撤销权的部门,具体需依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主体有撤销宅基地证的法定权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宅基地使用的审批权通常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若其发现宅基地证的颁发存在违法情形,如违反法定程序、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等,可依职权撤销。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若法院经审理认定宅基地证的颁发不符合法律规定,如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等,可判决撤销相关行政行为,即撤销宅基地证。
原发证机关:若发现宅基地证登记错误或不符合发证条件等情况,原发证机关可依职权撤销该证书。
一般而言,以下主体具备撤销宅基地证的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宅基地使用证的登记、颁发通常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依据《土地管理法》等规定,若宅基地证的登记存在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等情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申请撤销。
人民法院:当当事人就宅基地证的合法性产生争议并提起行政诉讼时,人民法院经审理,若认定宅基地证的颁发不符合法律规定,可判决撤销该宅基地证。
此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等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经法定程序向有撤销权的主体提出撤销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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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撤销宅基地手续,撤销宅基地证的依据内容审核:王天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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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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