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在涉及到土地征收的事宜中,我们会遵循被征收土地原有用途的原则来进行合理且公正的补偿。
然而,如果政府的决策背离了土地使用者的根本利益,从而强行实施征地行为,进而侵害到了公民的正当权益,那么您有权通过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举例来说,以下情况都可以考虑申请行政复议:
(1)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在内的行政处罚决定,若您对此表示异议;
(2)若您对行政机关所做出的涉及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持有不同看法;
(3)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关于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若您认为不妥;
(4)若您对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心存疑虑;
(5)如果您认为行政机关的某些行为侵犯了您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6)若您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
(7)若您认为行政机关通过非法手段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无理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8)若您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向行政机关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但行政机关并未依法处理这些事项;
(9)对于行政机关未能依法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的问题;
(10)若您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
(11)若您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对于民众所持有的关切及争议问题,在涉及到土地征收时,他们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听证申请,以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和裁决。
针对这方面的需求,政府应尊重市民的权利,不得强制进行征地。
在处理过程中,对于广大民众有疑问或者反对声音的情况下,需要申请听证的案件,应提前与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商。
这时候,就应当依法组织听证会。
此外,对于农民提出的合理诉讼请求,政府也需加以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不可置之不理。
一定要做到,既不是完全同意,又绝不允许轻易实施土地征用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在涉及到土地征收的事宜中,我们会遵循被征收土地原有用途的原则来进行合理且公正的补偿。
然而,如果政府的决策背离了土地使用者的根本利益,从而强行实施征地行为,进而侵害到了公民的正当权益,那么您有权通过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举例来说,以下情况都可以考虑申请行政复议:
(1)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在内的行政处罚决定,若您对此表示异议;
(2)若您对行政机关所做出的涉及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持有不同看法;
(3)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关于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若您认为不妥;
(4)若您对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心存疑虑;
(5)如果您认为行政机关的某些行为侵犯了您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6)若您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
(7)若您认为行政机关通过非法手段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无理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8)若您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向行政机关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但行政机关并未依法处理这些事项;
(9)对于行政机关未能依法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的问题;
(10)若您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
(11)若您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遇到政府强行征地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当地政府强征土地怎么办
●遇到政府强行征地怎么办
●政府强行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区政府强行征地怎么办?
●政府强征土地能打赢吗
●政府要强征农民的土地该怎么办?
●政府强征土地怎么办?有投诉电话吗
●政府强行征地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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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政府强行征耕地怎么办,遇到政府强行征地怎么办内容审核:徐菲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