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范本

咨询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范本

原告王尔巽、陈帼英与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魏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7年8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7年9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尔巽、陈帼英的委托代理人陈益麟,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戴枫,被告魏华的委托代理人韩桂兰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尔巽、陈帼英诉称,位于东台市东中路24号的房屋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2004年2月,我们得知该房屋已被拆除,但对拆迁部门的情况不清楚,即多次向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发函,要求保护我们的房产,但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无动于衷,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既未通知我们,也未对我们房屋产权的状况作具体调查,致我们的房产无端消失,现我们的房屋已由被告魏华作为被拆迁人与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拆迁协议,取得了拆迁安置款项及回迁的安置房,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故诉讼要求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按东台市土地管理局No.015924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证明》对我们动拆迁安置或按2006年动拆迁标准给予补偿,同时追还由被告魏华领取的动拆迁款项及动拆迁安置房,并可相应抵减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的义务。

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辩称,原东中路24号房屋拆迁人为东台市康达房产开发公司,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是受该公司的委托,具体负责发布拆迁通告,与拆迁户办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等工作,拆迁过程中的有关权利义务由东台市康达房产开发公司承担,我单位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与被拆迁人王素兰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对原告被拆房屋的补偿安置已经履行到位,并未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本案完全是因其家庭矛盾引起的纠纷,原告要求按2006年拆迁标准给予补偿或按房屋土地使用面积进行补偿安置没有法律依据,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魏华辩称,拆迁补偿协议书是王素兰与政府签订的,我是拿钱向王素兰买的,本案与我无关,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王尔巽与陈帼英系夫妻关系,王尔昌、王素兰分别为原告王尔巽的大哥和二姐,被告魏华系王素兰的外孙。原告王尔巽籍贯为江苏省东台市,现为上海市红星轴承厂的退休干部,长期居住在上海市。坐落于东台市原东中路24号第二十二坊三宗土地,用地面积为85.94平方米,该宗土地使用费的缴费人均为王尔昌,在此范围内建造的座南朝北瓦房三间(建筑面积38.42平方米)属于原告王尔巽、陈帼英所有,因其在外地工作,委托王尔昌代管,曾在“一打三反”运动中出售给国家,1988年12月10日以王尔昌的名义落实房产政策,明确产权,1990年3月5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原告王尔巽,1990年12月,王尔昌病故,后王素兰、被告魏华及妻子、女儿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2006年10月,王素兰病故。

2001年6月19日,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对包括东台市原东中路24号在内的四个区域实施旧城改造拆迁,拆迁人分别为:东台市房地产公司、东台市经济适用房中心、东台市地产开发总公司、东台市东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台市金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东台市台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东台市康达房地产开发公司,2001年7月6日,七名拆迁人作出承诺公示,委托东台市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有关推进拆迁工作的通告,与各被拆迁户办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开具《拆迁补偿证》,代收购房预交款等事项,拆迁过程中的有关权利义务由各相关的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原告王尔巽、陈帼英所有的坐落于东台市原东中路24号的房屋在拆迁人东台市康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拆迁的区域内。2001年9月30日,东台市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对东台市原东中路24号房屋及附属物进行现场勘查丈量,综合评估,确定具体补偿金额,以王素兰为被拆迁人与其签订了《2001年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被拆除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为76.12平方米(其中包括原告王尔巽、陈帼英所有的面积38.42平方米的房屋),补偿金额为11438.40元,附属物的补偿金额为1039.50元,合计补偿金额为12477.90元。2002年1月7日,东台市经济适用房中心与被告魏华签订了《2001年旧城改造回迁安置购房合同》,被告魏华向东台市经济适用房中心定购C户型位于五楼(总楼层为六楼)建筑面积为78.53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及车库,总价款为100497.66元,以坐落于东台市原东中路24号所有房屋及附属物的所有补偿款项及其作为被拆迁人应享受的各项待遇合计折币74030.86元冲减相应购房款后,补缴房价差额27826.80元,取得东台市红兰花园2号楼504室房屋的所有权。现原告王尔巽、陈帼英认为其所有的房屋由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的临时机构“东台市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拆迁,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在办理拆迁过程中,既未通知其本人,也未对诉争房屋的产权状况作起码的调查,致其房产无端消失,被告魏华未经其同意,占用其所有的房屋,且冒用被拆迁人的身份,非法获取安置款项及安置房,两被告均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诉来本院要求(1)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按照建筑面积62平方米加上土地使用面积23.5平方米进行安置楼房一楼或者按照2006年江苏省动拆迁的标准给予现金补偿85780.86元,这两个请求是选择性的,可以拆迁安置也可以货币补偿;(2)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向被告魏华追回已给付的补偿款项后交还原告王尔巽、陈帼英,抵减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付的现金补偿款。

经审核,在2001年旧城改造拆迁中,被告魏华占用原告王尔巽、陈帼英所有的坐落于东台市原东中路24号房屋三间(建筑面积38.42平方米)应取得的补偿金额为:拆迁房屋补偿金额8183.46元、按期搬迁奖691.56元、拆迁提前奖1152.60元、私房差价补偿28430.80元,合计38458.42元。

上述事实,有原告王尔巽、陈帼英提供的(1)两原告的户籍证明、户口簿;(2)东台市房地产公司东落房[1988]第48号关于落实王尔昌房产政策的通知;(3)1989年12月14日王尔昌的遗嘱;(4)1989年12月19日东台市国土局给王尔昌的通知;(5)1989年10月17日地籍调查指界通知;(6)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证明;(7)1990年3月5日领取的东台字第0136434号房屋所有权证;(8)两原告2004年4月7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写给市长的信;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提供的(1)2001年7月3日东台市建设局颁发的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2001年7月6日承诺公示、2001年7月6日东台市人民政府东政发[2001]98号文件;(2)2007年4月30日东台镇鼓楼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四期城改拆迁户王素兰有关情况的说明、土地使用费发票及王尔昌申报土地使用权证的缴费发票、原告王尔巽、陈帼英写给拆迁办孟主任的信、东台市房地产公司东落房[1988]第48号关于落实王尔昌房产政策的通知;(3)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01年旧城改造拆迁的公告、2001年7月6日东台市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东城指[2001]2号文件;(4)2001年9月30日2001年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证件收据、2001年旧城改造拆迁协议测量记录、2001年旧城改造工程被拆迁户情况登记表、2002年元月7日和2003年元月3日东台市2001年旧城改造工程回迁安置房专用收款收据、2003年1月2日2001年旧城改造工程回迁安置房二次缴款计算表、2001年9月30日2001年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2002年1月7日2001年旧城改造回迁安置购房合同、2001年11月12日2001年旧城改造工程回迁安置房缴款计算表、2001年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证等证据予以证实。[page]

本院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本案中,坐落于东台市原东中路24号的房屋三间(建筑面积为38.42平方米)属两原告夫妻共同所有,在2001年旧城改造中被拆迁,该房屋在本次拆迁中应取得的补偿金额应归两原告所有,但原告主张东台市原东中路24号的其他房屋、附属物及土地使用权亦应属于其本人,在本次拆迁中应享受的补偿待遇亦应归其所有,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东台市原东中路24号区域的拆迁人为东台市康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其委托东台市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拆迁的相关事项,并进行了公示,在拆迁中的相关权利义务应由东台市康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原告要求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按照建筑面积62平方米加上土地使用面积23.5平方米进行安置楼房一楼或者按照2006年江苏省动拆迁的标准给予现金补偿85780.86元,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被告魏华以被拆迁人的身份将东台市原东中路24号的包括两原告的三间房屋(建筑面积38.42平方米)在内的所有房屋及附属物,在本次拆迁中所有补偿款项及其作为被拆迁人应享受的各项待遇折币冲减购房款后,购买回迁安置房,对其不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三间(即两原告所有的建筑面积38.42平方米的房屋)应返还给原告,但该诉争的房屋已被拆迁,故被告魏华在2001年旧城改造拆迁中取得的补偿款项中的38458.42元应返还原告。被告魏华认为其向王素兰购买的拆迁补偿协议书,本案与其无关的抗辩理由,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魏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王尔巽、陈帼英拆迁补偿款38458.42元;

驳回原告王尔巽、陈帼英对被告东台市人民政府的所有诉讼请求;

驳回原告王尔巽、陈帼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55元,由原告王尔巽、陈帼英负担1023元,被告魏华负担832元。原告王尔巽、陈帼英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中的剩余部分832元由本院退回,被告魏华应负担案件受理费部分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

<>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案例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管辖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范本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解释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性质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范本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范本”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协议怎么写,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内容审核:徐慧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范本/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孙事龙律师解读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土地租赁纠纷解决

25年09月02日
拆迁补偿合同续签流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处理

25年09月02日
政府规划调整致租赁合同纠纷,能否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

25年09月02日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2026,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

25年09月02日
集体土地合作建房违约,两个项目共建一栋楼合法吗

25年09月02日
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是如何处理的,拆迁安置协议文本

25年09月02日
民事主体间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25年09月02日
征收的房屋有合同纠纷怎么办,因征收房屋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5年09月02日
拆迁合同纠纷如何赔偿,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

25年09月02日
拆迁征地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征地拆迁涉及法律

25年09月02日
瑞安拆迁村庄名单,所前镇18个村拆迁安置政策详解

25年09月02日
对拆迁安置区政策,关于拆迁安置的法规 政策有哪些

25年09月02日
南京拆迁安置房登记办理文件,南京拆迁安置房产权

25年09月02日
农村拆迁安置,明年起农村统一拆迁

25年09月02日
研究拆迁安置补偿,最高院关于拆迁安置补偿司法解释

25年09月02日
合川拆迁安置补偿文件,合川征地补偿标准

25年09月02日
花山镇拆迁安置补偿,2023年花都征地补偿标准

25年09月02日
拆迁户如何安置房屋,拆迁安置的方式有哪几种

25年09月02日
无房户分得拆迁房,无房户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2日
购买拆迁安置房,要注意这2大风险

25年09月02日
最新新闻
抵押中的房子要拆迁,补偿款归谁?

抵押房被征收,抵押权人有权就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不影响补偿标准的计算,只影响分配顺序,常规路径为提前还贷解押或办理提存。

25年09月02日
住宅办了营业执照,拆迁能按商铺赔吗?

住改非可以单独主张停产停业损失,前提是实际用于经营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多数地方还要求依法纳税;房屋本身仍按登记的住宅用途评估。

25年09月02日
只有 12 平米的小房子,拆迁怎么赔?

12平米的合法房屋同样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面积小又是唯一住房的,反而更容易触发住房保障条款,应优先获得住房保障。

25年09月02日
房子装修花了钱,拆迁时能另外算吗?

装饰装修价值属于征收补偿的组成部分,可按评估确定或按实际投入折旧计算;装修合同、付款凭证、装修前后对比照片三样决定最终能主张到多少。

25年09月02日
房顶装的光伏发电板,拆迁怎么赔?

光伏板不该按废铁价补偿:设备按20至25年设计,已并网的可另主张发电收益损失,靠并网合同、购售电协议、装机发票和近一年发电收益记录四项证据支撑。

25年09月02日
农村拆迁补偿,按人头还是按面积?

农村拆迁两部分都有:房屋按面积和重置价评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按省级区片综合地价计算,安置补助与需安置农业人口数挂钩,各地口径不同。

25年09月02日
房子的院子、空地,拆迁时有补偿吗?

合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应纳入评估范围,按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补偿;核对方法是拿土地证上的使用面积与评估单逐项对比。

25年09月02日
城中村改造是强制的吗?可以不同意吗?

城中村改造不是少数服从多数:未达成补偿协议不得断水断电断路逼迁,拆除新建须依法作出征收决定,不服可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

25年09月02日
城中村改造后,土地性质会改变吗?

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会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但必须先走完征收程序: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批准、发布征收公告、足额补偿安置;整治提升类不涉及征收。

25年09月02日
城中村改造最新政策是什么?扩大到哪些城市了?

城中村改造已从35个超大特大城市扩围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增货币化安置100万套;2024年全国实施项目1863个,惠及居民136.7万户。

25年09月0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