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确认无效的时效,判定拆迁补偿无效的时效

咨询
冯超律师

冯超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刑事辩护

专攻行政复议诉讼,主要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提供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调解、不动产确权、土地征收及拆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为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提供涉行政证据收集、处理等法律服务;为企业上市,融资、日常管理中涉及行政管理领域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拆迁补偿协议确认无效的时效,判定拆迁补偿无效的时效

一、判定拆迁补偿无效的时效

判定拆迁补偿无效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这一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的。如果在这三年内,权利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那么其可能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然而,如果拆迁补偿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形,例如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那么权利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主张合同无效,不受上述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一、拆迁补偿无效的判定

拆迁补偿合同可能因各种原因被视为无效,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等。一旦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相关的拆迁补偿安排也将失去法律效力。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

对于拆迁补偿无效的诉讼,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该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如果权利人认为拆迁补偿合同无效,并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其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提起诉讼。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与延长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出现某些法定情形,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那么诉讼时效会发生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此外,如果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那么其可以在时效期间届满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综上所述,判定拆迁补偿无效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具体情形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权利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寻求法律帮助。

二、拆迁补偿协议有效期多久

法律分析:

(一)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

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

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以货币化安置形成的房屋拆迁纠纷案

以拆迁人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拆迁协议如何判定无效

●确认拆迁协议无效案例

●拆迁协议无效成功案例

●拆迁协议无效的诉讼时效

●第三人起诉拆迁协议无效案例

●第三人起诉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三、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怎么算

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1、房屋拆迁补偿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如何处理?1、双方所签的合同有效时的纠纷处理,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房产商擅自改变房屋座向等情况,可能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而改变的,但按规定房产商应在规定期限内告知被拆迁方变更方案。

如果房产商未告知,房产商应承担责任。

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存在有价差,应按合同约定安置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分别进行评估,房产商补偿被拆迁方的价差损失,且房产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现在修建的巷道营业房均可营业,并不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只是实现大小的问题。

;

2、被拆迁方不要安置房而要求赔偿时的纠纷处理,被拆迁方不要现在的营业房而要求赔偿。

房产商只能按被拆迁方被拆迁时的房屋按市场指导价进行作价补偿,由房产商承担违约责任;

3、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时的纠纷处理。

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五、拆迁补偿款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六、拆迁补偿有时效吗

法律分析:

(一)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

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

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以货币化安置形成的房屋拆迁纠纷案

以拆迁人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补偿协议确认无效的时效是多久

2、确认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3、拆迁补偿协议确认无效的时效规定

4、确认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5、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

6、拆迁协议确认无效的起诉期限

7、拆迁协议确认无效的起诉期限

8、拆迁协议无效如何赔偿

9、拆迁协议无效如何赔偿

10、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案例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协议确认无效的时效,判定拆迁补偿无效的时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协议无效成功案例,拆迁补偿款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内容审核:冯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补偿协议确认无效的时效,判定拆迁补偿无效的时效/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违法征地拆迁有时效规定吗,违法征地赔偿标准

25年09月03日
拆迁方案出台超过2年,征地公告超过2年才征收超过时效了吗?

25年09月03日
房屋拆迁纠纷时效是多少,民法典中房屋拆迁纠纷时效是多少

25年09月03日
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时效,拆迁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25年09月03日
腾退时效,腾退补偿标准2025最新消息

25年09月03日
拆迁补偿登记时效,拆迁一直没补偿到位的复议时效

25年09月03日
拆迁补偿争议解决与上诉时效法律指南,拆迁补偿纠纷

25年09月03日
武汉动迁官司全流程耗时解析,从起诉到判决的时效与风险应对,武汉房屋拆迁

25年09月03日
确认征收公告时效是多久,政府的征收决定公告的生效时间

25年09月03日
公房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时效,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是多久

25年09月03日
龙游县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3日
外嫁女有拆迁补偿吗怎么算,外嫁女能享受拆迁安置费补偿吗

25年09月03日
南宁市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

25年09月03日
家庭养殖场拆迁有补偿吗,2022养殖场拆迁有补偿吗?补多少?养殖场拆迁补偿最新政策解读

25年09月03日
拆迁补偿的房子多少平,拆迁房一般多少钱一平方

25年09月03日
房屋拆迁补偿太低怎么投诉拆迁,拆迁补偿过低的情况下,如何维权?

25年09月03日
拆迁赔偿2013标准,厂房拆迁赔偿标准一览表,拆迁补偿2020

25年09月03日
公路扩建拆迁补偿,乡村公路扩宽占地赔偿标准是多少

25年09月03日
拆迁补偿国外现状,阳逻吴家田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3日
拆迁补偿一直不给怎么办,拆迁补偿款一直拖欠如何处理

25年09月03日
最新新闻
筑牢党建根基 赋能律所发展|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党员大会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25年09月03日
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荣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25年09月03日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09月03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25年09月03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5年09月03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09月03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25年09月03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09月03日
拆迁评估价低于市场价,2026年先调报告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09月03日
环保关停拆迁补偿,2026年先查土地性质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09月0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