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集体土地拆迁青苗补偿,民法典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

咨询
吴琨律师

吴琨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法学功底扎实,擅长办理政企纠纷、企业拆迁、关停腾退、自然资源及规划纠纷,对行政诉讼拥有一定的执业经验。执业之初即开始接触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办案过程中更是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擅长以诉讼与非诉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与个人客户提供专业的行政法律服务,把“以个案推进法制进步”作为执业理念。

新民法集体土地拆迁青苗补偿,民法典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

一、民法典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

民法典下,关于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的补偿问题,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下是对相关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应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保障其生活和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征收补偿的具体内容

土地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这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安置补助费: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安置补助费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而支付的。具体的补助费标准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通常与土地补偿费一起考虑和确定。

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在征收过程中,对于农村村民的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如设施、设备等)以及青苗,应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可以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

社会保障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具体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征收补偿的注意事项

在征收过程中,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或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这是为了确保补偿的公平性和及时性,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法典下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时,被征收人有权依法获得上述各项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来确定。

二、民法典荒地承包多少年

个人土地被侵占的,可以直接要求侵占人返还非法侵占的土地。

如果侵占人拒不返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回。

土地被侵占可以首先请当地的村委会、政府等部门进行协调,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侵犯了他人的权益,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土地被个人或组织侵占的可向村委、乡镇政府要求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法规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农村土地被霸占,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2、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3、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三、民法典土地被侵占怎么办

一、民法典的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取得征地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三百三十八条【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二、承包土地征地补偿怎么划分

一般而言,在发生土地征收时会产生以下三种费用:

1、是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

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

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

2、是安置费。

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

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

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对其进行了安置,为其安排了工作,这部分费用就应当交给安置该村民的单位。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

3、是土地补偿费。

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

四、民法典的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

国家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土地的,必须支付有关补偿费用,具体包括三大块:

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

后两项发到居民手中。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

法律分析:

国家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土地的,必须支付有关补偿费用,具体包括三大块:

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

后两项发到居民手中。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六、民法典征收农民土地补偿

个人土地被侵占的,可以直接要求侵占人返还非法侵占的土地。

如果侵占人拒不返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回。

土地被侵占可以首先请当地的村委会、政府等部门进行协调,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侵犯了他人的权益,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土地被个人或组织侵占的可向村委、乡镇政府要求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法规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农村土地被霸占,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2、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3、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新民法集体土地拆迁青苗补偿政策

2、新民法集体土地拆迁青苗补偿标准文件

3、新民法集体土地拆迁青苗补偿方案

4、集体土地征收青苗补偿标准

5、集体土地回收青苗补偿协议

6、国有土地青苗补偿和集体土地青苗补偿的区别

7、某土地征地安置拆迁及青苗补偿

8、2021年集体土地拆迁政策

9、集体土地拆迁赔偿

10、2021年集体土地拆房赔偿新政策文件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民法集体土地拆迁青苗补偿,民法典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新民法集体土地拆迁青苗补偿,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

内容审核:吴琨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新民法集体土地拆迁青苗补偿,民法典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市中区集体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释义,集体土地入市33个试点

25年09月04日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多少钱,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

25年09月04日
集体土地承租人征收,租赁的村集体土地被征用 补偿款归谁所有

25年09月04日
村集体土地如何界定,土地管理法对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规定,村集体土地有哪些

25年09月04日
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违章建筑的法律法规

25年09月04日
集体土地能造厂房吗现在,租用集体土地建厂房属于违建吗

25年09月04日
私人以征代租集体土地,政府部门以租代征租用农民土地合法吗

25年09月04日
集体土地房屋交易有税吗,集体土地的房屋要不要交房产税

25年09月04日
集体土地有交易价值吗,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自由交易吗

25年09月04日
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拆迁时有补偿吗

25年09月04日
土地拆迁青苗赔偿标准,拆迁征地花卉苗木补偿标准

25年09月04日
农村拆迁清苗补偿政策,民法典关于农村宅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25年09月04日
大棚拆迁青苗补偿标准,国家对大棚赔付的规定

25年09月04日
房屋拆迁款包括青苗补偿吗,征地款包括青苗补偿款吗

25年09月04日
拆迁87政策,浙政办发 2020 87号文件关于土地征收青苗补偿4000元一亩规定

25年09月04日
土地纠纷破坏青苗怎么办,土地纠纷破坏农作物

25年09月04日
拆迁抢种有补偿吗,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能否要求补偿

25年09月04日
鱼塘征收青苗补偿归谁,征收鱼塘鱼苗怎样补偿

25年09月04日
机场拆迁青苗补偿,栟茶飞机场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4日
集体土地青苗费补偿标准,国家对征用农民土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2020农村土地征收青苗补偿新标准

25年09月04日
最新新闻
安徽拆迁胜诉:对评估报告已申请复核,补偿决定照作不误?市中院判决撤销!

评估机构选定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还是作出后开展?被征收人已对评估报告申请复核,在复核结果未出前县级政府能否不管不顾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选定评估机构时的投票环节能否仅凭对投票结果的公示证明?

25年09月04日
湖州拆迁律师事务所的寻找与比较

征地拆迁中,湖州拆迁律师事务所是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湖州被拆迁人可以在本地律所和北京专精团队之间比较选择,关键是核对征地拆迁业务的专精度。在明律所专做该领域,案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跨省办理经验成熟,可先免费咨询评估案情。把程序环节和证据基础理顺,该争的补偿项逐项列清,比事后补救省力得多。

25年09月04日
筑牢党建根基 赋能律所发展|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党员大会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25年09月04日
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荣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25年09月04日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09月04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25年09月04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5年09月04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09月04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25年09月04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09月0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