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

咨询
白琳律师

白琳律师

主办律师 房屋拆迁 土地征收

白琳律师具有充足的知识储备与丰富的办案经验,严谨、认真,能尽心尽力为每一位委托人负责,以最大的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铁东区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

一、2023年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

当消费者自身的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辽宁省的市民来说,了解自己所在地区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电话是很有必要的。我为大家整理了辽宁各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及地址,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024)24011315 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大连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11-84358583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

鞍山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12-3150315 鞍山市铁东区站常青街18号

抚顺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13-7504315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35号

本溪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0414)2809015本溪市平山路96号附近

丹东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0415)2813315前聚宝街164-3号

锦州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16-3150315 上海路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古塔分局附近

营口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15-96315-5211 营口市新兴大街东33号

阜新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18-2820315 阜新市细河区保健街新渠路3号

辽阳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19-2157734 辽阳市民主路32号

盘锦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27-6658042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铁岭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024)74833315 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25号

朝阳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21-2651131 朝阳市新华路二段2号

葫芦岛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29-1600315 葫芦岛市龙港新区龙湾大街中段

二、消费者投诉协会电话是多少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24)24011315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大连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1-84358583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

鞍山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2-3150315鞍山市铁东区站常青街18号

抚顺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3-7504315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35号

本溪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4)2809015本溪市平山路96号附近

丹东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5)2813315前聚宝街164-3号

锦州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6-3150315上海路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古塔分局附近

营口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5-96315-5211营口市新兴大街东33号

阜新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8-2820315阜新市细河区保健街新渠路3号

辽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9-2157734辽阳市民主路32号

盘锦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27-6658042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铁岭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24)74833315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25号

朝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21-2651131朝阳市新华路二段2号

葫芦岛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29-1600315葫芦岛市龙港新区龙湾大街中段

以上就是小编对“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解答,若仍有疑问,建议向网专业律师进一步咨询。

三、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法律主观:

对于新疆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12021,也可以采取信函、面谈或者互联网形式来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一) 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

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 代理 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 授权委托书 ;

(二) 具体的投诉内容。

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三) 具体的 证据 。

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 具体的投诉请求;

(五) 投诉的日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四、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2004年5月29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保护消费者权益,应当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依法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受理消费者申诉,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政策和措施时,应当听取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其中内容重大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第五条 消费者组织依法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关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规范时,不得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六条 一切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批评。

第二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七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承诺的,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严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

第八条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服务公约、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出明确具体的说明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说明相符。

第九条 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含有下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一)增加消费者的义务或者让消费者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义务;(二)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

五、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

2004年5月29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保护消费者权益,应当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依法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受理消费者申诉,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政策和措施时,应当听取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其中内容重大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第五条 消费者组织依法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关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规范时,不得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六条 一切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批评。

第二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七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承诺的,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严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

第八条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服务公约、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出明确具体的说明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说明相符。

第九条 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含有下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一)增加消费者的义务或者让消费者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义务;(二)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

六、消费者投诉协会电话是多少?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24)24011315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大连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1-84358583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

鞍山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2-3150315鞍山市铁东区站常青街18号

抚顺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3-7504315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35号

本溪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4)2809015本溪市平山路96号附近

丹东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5)2813315前聚宝街164-3号

锦州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6-3150315上海路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古塔分局附近

营口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5-96315-5211营口市新兴大街东33号

阜新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8-2820315阜新市细河区保健街新渠路3号

辽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9-2157734辽阳市民主路32号

盘锦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27-6658042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铁岭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24)74833315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25号

朝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21-2651131朝阳市新华路二段2号

葫芦岛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29-1600315葫芦岛市龙港新区龙湾大街中段

以上就是小编对“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解答,若仍有疑问,建议向网专业律师进一步咨询。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铁东区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铁东小区拆迁

3、铁东区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4、铁东区房屋征收局电话

5、铁东村拆迁

6、铁西区动迁

7、铁西动迁补偿款多少

8、铁东路拆迁

9、铁西区动迁办地址电话

10、铁东安置小区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铁东区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铁东区拆迁补偿标准,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

内容审核:白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铁东区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浐灞东区拆迁公告公示,浐灞港务区北跨拆迁计划

25年09月04日
沣东区拆迁计划,沣东哪几个村拆迁

25年09月04日
大东区拆迁补偿标准,沈阳大东区动迁计划

25年09月04日
海东区拆迁村名单公示,医保生产补贴怎么领取

25年09月04日
金明宇律师:白马馨居拆迁户,如何查询白马馨居的办证进度

25年09月04日
铁东区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

25年09月04日
苏州拆迁房未来规划方案,苏州观景新村东区未来会拆迁吗

25年09月04日
汉口东区拆迁名单公布,汉口利北最新拆迁详情

25年09月04日
安阳东区拆迁计划,安阳县新东区的新规划是什么

25年09月04日
东区拆迁赔偿,把房子租给别人了 赖着不搬走怎么办,东村拆迁

25年09月04日
辽宁沈阳拆迁维权开庭:2020年10月19日15:30,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谈话

25年09月04日
辽宁农村与拆迁人,辽宁省宅基地动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4日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丹东市振安区范围

25年09月04日
辽宁省房屋拆迁评估怎么评估房子,拆迁补偿最低面积是多少

25年09月04日
辽宁集体土地,东北哪些地方农村土地回收了 补偿多少,辽宁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

25年09月04日
2025年辽宁拆迁村名单,农村2025年拆迁款补偿标准明细

25年09月04日
辽宁省集体土地拆迁补偿,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文件

25年09月04日
辽宁省拆迁树木补偿,土地征收松树补偿标准

25年09月04日
辽宁省征收土地补偿补偿,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文件

25年09月04日
大连市国有土地征收补偿,2023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

25年09月04日
最新新闻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09月04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25年09月04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5年09月04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09月04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25年09月04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09月04日
拆迁评估价低于市场价,2026年先调报告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09月04日
环保关停拆迁补偿,2026年先查土地性质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09月04日
无证房拆迁面积核算方式,2026年维权顺序梳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5年09月04日
拆迁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2026年漏算人口的补正路子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

25年09月0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