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在处理案件中,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结合,用最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外嫁的闺女没有权利继承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法律分析:
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房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转让、出租。
一、无主土地用途有多少年
关于无主土地使用多少年使用权归自己的问题,首先并不存在无主土地的说法。
其次无论使用多少年,使用权都不会归自己。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二、非本村村民能否继承本村宅基地
非本村村民一般是不能继承本村宅基地的,宅基地仅能由农村户口的人员进行继承。
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三、怎么继承宅基地?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城市子女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当事人不能继承宅基地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直到房屋自然消亡。
因为有规定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基于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发生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因与特定社会身份相关,具有专属性,只能由特定的民事当事人享有。
但是,若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该房屋属于村民所有,法律并未限制地上房屋的继承。
所以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主观:
关于 宅基地继承权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
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 个人财产继承 。
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继承人 继承农村房屋 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
《 土地管理法 》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 集体经济组织 或者 村民委员会 经营、管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 不管采取什么办法,都要确保农村出嫁妇女有一份承包土地。
有女无儿、儿子没有赡养能力或女儿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家庭,男到女家生产和生活的,应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法律主观:
关于 宅基地继承权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
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 个人财产继承 。
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继承人 继承农村房屋 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
《 土地管理法 》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 集体经济组织 或者 村民委员会 经营、管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 不管采取什么办法,都要确保农村出嫁妇女有一份承包土地。
有女无儿、儿子没有赡养能力或女儿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家庭,男到女家生产和生活的,应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法律分析:
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房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转让、出租。
一、无主土地用途有多少年
关于无主土地使用多少年使用权归自己的问题,首先并不存在无主土地的说法。
其次无论使用多少年,使用权都不会归自己。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二、非本村村民能否继承本村宅基地
非本村村民一般是不能继承本村宅基地的,宅基地仅能由农村户口的人员进行继承。
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三、怎么继承宅基地?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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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宅基地拆迁出嫁女如何补偿,出嫁女是否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
内容审核:刘晓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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