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年法律行业工作经验,专注行政法领域,师从征地拆迁领域资深律师杨念平,沉稳细心,擅长谈判沟通,对集体土地征收和群体性拆迁案件有丰富经验。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4日,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的决定》,并附补偿安置方案,征收时间为2018年7月4日至2019年1月4日,由镇政府负责实施征收工作。李某胜系镇上屯村村民,其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但在规定期限内未与镇某府达成征收补偿协议。2023年3月31日,镇某府向李某胜送达《征收补偿决定告知书》及补偿方案,李某胜拒绝签字。2023年4月26日,镇某府在将补偿安置费606762.31元打入李某胜银行账户后,对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李某不服,请求法院确认镇某府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
双方观点
李某胜认为,房屋征收程序不合法,补偿标准过低,李某胜提交了征收补偿决定告知书及安置补偿方案、行政判决书、房屋拆除照片、报警光盘等证据,以证明镇某府违法拆除其房屋的事实。
镇某府辩称,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案涉房屋征收评估行为合法,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李某胜已获得征收补偿安置费606762.31元,远超评估确定的市场价值,其合法权益已得到实现,请求驳回李某胜的诉讼请求。镇某府提交了两组证据,第一组证明对李某胜房屋进行测量评估及补偿情况,第二组证明向李某胜送达相关文书情况。
裁判结果
确认镇某府于2023年4月26日对李某胜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裁判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即便行政机关履行了给付补偿款义务,若土地使用权人不交出土地,也应通过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收回土地。本案中,李某胜未与镇某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镇某府虽打入补偿款,但不代表李某胜认可安置方案,其未按规定实施强制拆除违反法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需依法作出行政决定,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在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且无正当理由时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将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直接送达当事人。镇某府在未履行上述程序的前提下强行拆除房屋,违反法定程序。鉴于涉案建筑已被拆除,李某胜请求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法院予以准许。
法律分析:
不签协议,又未经过法律程序,就将房屋拆除,肯定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不合法的拆迁协议一般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
不合法的拆迁协议属于无效合同,自始没有约束力。
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无法达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拆迁无法达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无法达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拆迁无法达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不签协议,又未经过法律程序,就将房屋拆除,肯定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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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无法达成补偿协议会有哪些后果
内容审核:袁海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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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