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好的房子“飞”了
王先生是外地人,2001年来沧州做生意,并在沧州结婚成家。生意顺风顺水,家庭和和睦睦,惟一美中不足的是两人还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
2007年年底,王先生在沧州郊区看好了一套80平方米的安置房。
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王先生一次性付清房款,由于该房没有办理房产证,将来可以办理产权证时由卖方协助王先生办理。
合同签订好,王先生一次性将20万元交给了卖主。有了自己的房子,王先生和妻子满怀期待能早日住进新房。不想前不久卖主打来电话称,由于房子升值不打算卖了,要把房钱退给他。王先生很生气,他打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咨询了律师后,王先生才知道,原来他们之间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只能要求卖主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交付房屋。
安置房不得随意买卖
针对王先生遇到的情况,记者走访了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姜涛律师。姜涛律师认为,随着近年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农村房屋拆迁量的增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置房交易。由于安置房售价一般比商品房低,不少市民都想通过购买安置房以解决自己的住房需求,由此产生了不少纠纷。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安置房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农村拆迁安置房。此类房屋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这类房屋是不能随便买卖的,仅能在本地村民之间转让。另外一类是城市拆迁安置房(包括村镇国有土地安置房)。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此,这类房屋原则上也是必须领取产权证后才能转让的。
购买安置房需谨慎
考虑到安置房交易的配套法律法规尚未成熟,姜涛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安置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买主应向拆迁部门或征地部门了解房屋的性质是属于哪一类安置房,以备自己决策之用。买卖安置房时应当对房屋的两证进行审查,审查项目包括:房屋的产权人是谁、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的瑕疵。所谓的瑕疵是指房屋两证上的所有权人在签订合同时均应签名,若只有一方签名,房屋在买卖时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再次,对于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安置房买卖,因为两证办理的时间迟于安置房买卖协议的签订时间及交房的时间,因此这类房屋买卖风险极大,姜律师建议想要买房的市民尽量不要购买此类房屋,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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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购买安置房好吗?内容审核:周雷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