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诚律师,2001年进入律师行业,开始在北京众意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之后分别在北京三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成为合伙人,现执业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在明所执业年限最长的资深律师之一。
确认强拆违法后,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强拆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产损失赔偿
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赔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强拆被确认违法后,赔偿义务机关应按照评估价值赔偿被拆除房屋的损失。
其他财产损失赔偿:除了房屋本身的价值外,还应赔偿因强拆导致的其他财产损失,如房屋内的家具、设施等。这些损失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并予以相应赔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
如果在强拆过程中,受害人或其家庭成员遭受了人身损害,如身体受伤、精神受损等,也可以申请相应的赔偿。这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其他相关费用赔偿
受害人因确认强拆违法并申请国家赔偿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也应纳入赔偿范围。
总的来说,确认强拆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全面的,既包括财产损失赔偿,也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相关费用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和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在申请国家赔偿时,受害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并遵循法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拆房屋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
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一、强制拆迁应该怎么维权
面对违法强拆时,应当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注意收集证据,确定非法强拆的责任主体。
被拆迁人在遇到房屋非法强拆之前,一定要现场拍照、录像取证。
对有政府或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在现场,或者有公务车辆在现场的取证。
对于不能拍照、录像取证的,可以向公安报警,要求公安协助调查取证。
如果公安机关对于被拆迁人房屋强拆不作为的,可以依法起诉。
(2)及时维权,不能长时期“信访”而耽误了起诉期限。
在取得违法强拆的证据之后,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权,切莫因为长期信访、上访活动而耽误起诉期限。
针对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在法定期限之内及时启动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程序。
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之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二、有合法房产证被强拆怎么办
如果行政机关强拆了有房产证的房子,那么当事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具体而言,申请国家赔偿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如下:
1、首先是提出赔偿申请。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2、当事人申请赔偿的,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3、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
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在提交赔偿申请之后,针对赔偿机关作出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而言:
(1)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但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
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一、强制拆迁应该怎么维权
面对违法强拆时,应当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注意收集证据,确定非法强拆的责任主体。
被拆迁人在遇到房屋非法强拆之前,一定要现场拍照、录像取证。
对有政府或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在现场,或者有公务车辆在现场的取证。
对于不能拍照、录像取证的,可以向公安报警,要求公安协助调查取证。
如果公安机关对于被拆迁人房屋强拆不作为的,可以依法起诉。
(2)及时维权,不能长时期“信访”而耽误了起诉期限。
在取得违法强拆的证据之后,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权,切莫因为长期信访、上访活动而耽误起诉期限。
针对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在法定期限之内及时启动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程序。
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之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二、有合法房产证被强拆怎么办
如果行政机关强拆了有房产证的房子,那么当事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具体而言,申请国家赔偿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如下:
1、首先是提出赔偿申请。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2、当事人申请赔偿的,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3、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
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在提交赔偿申请之后,针对赔偿机关作出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而言:
(1)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但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拆迁补偿后申请国家赔偿怎么写
2、拆迁补偿后申请国家赔偿多久到账
3、拆迁补偿后申请国家赔偿流程
4、拆迁后补偿款多久到账
5、拆迁补尝
6、拆迁补偿享受过了
7、补偿拆迁款还给房子吗
8、申请拆迁补偿款
9、拆迁款赔偿下来了可以退回吗
10、拆迁补偿多久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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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后申请国家赔偿,违法强拆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吗?
内容审核:彭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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