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园莉,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1292491)曾先后就职于某大型进出口贸易公司、某大型金融企业,2018年开始参与办理各类诉讼业务,办理案件涉及行政拆迁、刑事犯罪、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公司诉讼等多个领域。
设计师离职清理文件,法院判赔1.8万
中广网珠海1月4日消息珠海女工贾×丽曾在我市一家贸易公司任销售代理职务,在双方无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保的情况下贾×丽提出辞职,并凭借一张盖章离职书索赔补偿金。
但公司方面却认定,该证明存在欺诈行为,拒绝补偿。
双方僵持不下打起了官司,近日珠海中级法院就此作出终审判决。
用工无合同自办离职书
2008年6月12日,贾×丽进入上述贸易公司从事销售代理工作,约定每月工资1300元,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她参加社会保险。
2009年2月,贾×丽离开公司,按其说法是公司将她辞退,但公司却声称其辞职是自愿行为,原因是工作失误。
在没有任何用工书面证明的情况下,贾×丽找到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了盖有公章的离职通知书。
一波三折对簿公堂
贾×丽离职后首先就补偿金等事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1300元,在职期间两倍工资9100元,以及其他补偿金额。
仲裁后,公司不服,向香洲区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一项主张是,对贾×丽离职证明的真伪表示怀疑,认为不足取信。
公司理由是,“离职通知书人称口气不相符,不合实际情况。
”
据贾×丽提供的离职书,打头为“离职证明”,正文中用的则是公司口吻。
“兹证明……原系我司职员……特此证明!”公司认为,如果是以公司的口气,打头不应该是以个人口吻出现的“离职证明”,而应该是“辞退证明”或者“辞退通知书”。
公司还称,“这是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出的,不应该具有法律效力。
”
无证可举公司败诉
一审,公司方面对于“‘证明’造假说”提供不了证据,其理由并没有获得法院支持。
法院认为,“关于额外一个月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公司方面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贾×丽提供的离职通知书、证明是通过欺诈手段取得,也没有提供贾×丽主动辞职的相关证据。
”也就是说,公司无证据佐证,法院无法采信,于是判决公司落实对贾×丽的补偿。
一审败诉后,公司提起上诉。
去年12月,市中级法院裁定一审法院判决适当,维持原判。
中广网珠海1月4日消息珠海女工贾×丽曾在我市一家贸易公司任销售代理职务,在双方无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保的情况下贾×丽提出辞职,并凭借一张盖章离职书索赔补偿金。
但公司方面却认定,该证明存在欺诈行为,拒绝补偿。
双方僵持不下打起了官司,近日珠海中级法院就此作出终审判决。
用工无合同自办离职书
2008年6月12日,贾×丽进入上述贸易公司从事销售代理工作,约定每月工资1300元,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她参加社会保险。
2009年2月,贾×丽离开公司,按其说法是公司将她辞退,但公司却声称其辞职是自愿行为,原因是工作失误。
在没有任何用工书面证明的情况下,贾×丽找到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了盖有公章的离职通知书。
一波三折对簿公堂
贾×丽离职后首先就补偿金等事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1300元,在职期间两倍工资9100元,以及其他补偿金额。
仲裁后,公司不服,向香洲区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一项主张是,对贾×丽离职证明的真伪表示怀疑,认为不足取信。
公司理由是,“离职通知书人称口气不相符,不合实际情况。
”
据贾×丽提供的离职书,打头为“离职证明”,正文中用的则是公司口吻。
“兹证明……原系我司职员……特此证明!”公司认为,如果是以公司的口气,打头不应该是以个人口吻出现的“离职证明”,而应该是“辞退证明”或者“辞退通知书”。
公司还称,“这是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出的,不应该具有法律效力。
”
无证可举公司败诉
一审,公司方面对于“‘证明’造假说”提供不了证据,其理由并没有获得法院支持。
法院认为,“关于额外一个月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公司方面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贾×丽提供的离职通知书、证明是通过欺诈手段取得,也没有提供贾×丽主动辞职的相关证据。
”也就是说,公司无证据佐证,法院无法采信,于是判决公司落实对贾×丽的补偿。
一审败诉后,公司提起上诉。
去年12月,市中级法院裁定一审法院判决适当,维持原判。
律师教您离职技巧,既能离职又拿补偿!
问:
法律规定辞职需提前多少天通知单位呢?
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如果双方协商,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
问:
如果我不辞而别,算是违法行为吗?
答:
如果您因个人原因离职,但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
试用期内是不是可以随时离职?
答:
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离职,但劳动合同法对此做了修改,规定需提前3日通知。
辞职者需注意:
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法律未要求一定使用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考虑,建议您不要偷懒,同样使用书面形式通知。
问:
提交辞职通知需注意些什么?
答:
注意事项如下:
1.应当注意您的辞职书面文件的措辞,建议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不宜使用“辞职申请书”。
因劳动合同解除权系单方权利,无需申请。
如果使用“申请书”,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系您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协商解除需双方意思一致方可达到目的。
因此,为确保您辞职无碍,宜用“通知书”;2.辞职通知一定要公司签收,您保留签收的证据。
如果您将辞职通知交给公司但未签收,到时发生争议时公司会反过来说您未通知即擅自离职,属旷工行为,这样将对您非常不利。
问:
您说辞职通知要公司签收,但是我们人力资源部经理从来就不签收,怎么办?
答:
如果公司不签收,建议使用EMS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并在EMS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即使公司拒签EMS,您亦可凭邮政局的退件凭条证明您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系公司拒签。
注意:
不宜使用民营快递公司快递文件,建议使用EMS,这不是为EMS做广告哦。
问:
我已经提前了30日书面通知辞职,但公司不同意我离职,怎么办?
答:
即使公司不同意您离职,只要您通知期已经届满30日,您亦可离职。
1.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这种解除权是不附加条件的;2.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温馨提醒:
个别地区仍支持“脱密期”的规定,如果您正好处于该地区,且公司与您约定了超过30天以上的脱密期,需注意风险。
问:
能不能帮我设计一场完美的辞职,既可达到辞职目的,又可以不提前30日通知,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答:
这个不宜大肆宣扬,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的。
我不做什么辞职设计,但可以告诉你原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不需提前30日通知辞职还可获补偿,这就是实践中常说的“被迫辞职”: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
5.单位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无效;
6.以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
从实践经验表明,只要您有一定的法律意识,能够发现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您可行使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权利,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
您需注意:
1.您以上述理由辞职,公司一般是不会签收您的通知书的,建议您ems快递解除合同通知;
2.通知书需写明确您的离职理由,比如因公司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支付加班费、不缴社保等;
3.无需提前30日通知,快递通知书后即可离职;
4.注意当地司法实践对被迫辞职理由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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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法律规定辞职需提前多少天通知单位呢?
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如果双方协商,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
问:
如果我不辞而别,算是违法行为吗?
答:
如果您因个人原因离职,但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
试用期内是不是可以随时离职?
答:
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离职,但劳动合同法对此做了修改,规定需提前3日通知。
辞职者需注意:
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法律未要求一定使用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考虑,建议您不要偷懒,同样使用书面形式通知。
问:
提交辞职通知需注意些什么?
答:
注意事项如下:
1.应当注意您的辞职书面文件的措辞,建议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不宜使用“辞职申请书”。
因劳动合同解除权系单方权利,无需申请。
如果使用“申请书”,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系您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协商解除需双方意思一致方可达到目的。
因此,为确保您辞职无碍,宜用“通知书”;2.辞职通知一定要公司签收,您保留签收的证据。
如果您将辞职通知交给公司但未签收,到时发生争议时公司会反过来说您未通知即擅自离职,属旷工行为,这样将对您非常不利。
问:
您说辞职通知要公司签收,但是我们人力资源部经理从来就不签收,怎么办?
答:
如果公司不签收,建议使用EMS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并在EMS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即使公司拒签EMS,您亦可凭邮政局的退件凭条证明您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系公司拒签。
注意:
不宜使用民营快递公司快递文件,建议使用EMS,这不是为EMS做广告哦。
问:
我已经提前了30日书面通知辞职,但公司不同意我离职,怎么办?
答:
即使公司不同意您离职,只要您通知期已经届满30日,您亦可离职。
1.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这种解除权是不附加条件的;2.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温馨提醒:
个别地区仍支持“脱密期”的规定,如果您正好处于该地区,且公司与您约定了超过30天以上的脱密期,需注意风险。
问:
能不能帮我设计一场完美的辞职,既可达到辞职目的,又可以不提前30日通知,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答:
这个不宜大肆宣扬,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的。
我不做什么辞职设计,但可以告诉你原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不需提前30日通知辞职还可获补偿,这就是实践中常说的“被迫辞职”: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
5.单位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无效;
6.以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
从实践经验表明,只要您有一定的法律意识,能够发现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您可行使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权利,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
您需注意:
1.您以上述理由辞职,公司一般是不会签收您的通知书的,建议您ems快递解除合同通知;
2.通知书需写明确您的离职理由,比如因公司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支付加班费、不缴社保等;
3.无需提前30日通知,快递通知书后即可离职;
4.注意当地司法实践对被迫辞职理由的适用条件。
中广网珠海1月4日消息珠海女工贾×丽曾在我市一家贸易公司任销售代理职务,在双方无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保的情况下贾×丽提出辞职,并凭借一张盖章离职书索赔补偿金。
但公司方面却认定,该证明存在欺诈行为,拒绝补偿。
双方僵持不下打起了官司,近日珠海中级法院就此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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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2日,贾×丽进入上述贸易公司从事销售代理工作,约定每月工资1300元,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她参加社会保险。
2009年2月,贾×丽离开公司,按其说法是公司将她辞退,但公司却声称其辞职是自愿行为,原因是工作失误。
在没有任何用工书面证明的情况下,贾×丽找到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了盖有公章的离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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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丽离职后首先就补偿金等事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1300元,在职期间两倍工资9100元,以及其他补偿金额。
仲裁后,公司不服,向香洲区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一项主张是,对贾×丽离职证明的真伪表示怀疑,认为不足取信。
公司理由是,“离职通知书人称口气不相符,不合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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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公司方面对于“‘证明’造假说”提供不了证据,其理由并没有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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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公司无证据佐证,法院无法采信,于是判决公司落实对贾×丽的补偿。
一审败诉后,公司提起上诉。
去年12月,市中级法院裁定一审法院判决适当,维持原判。
1、义乌拆迁赔偿
2、浙江义乌拆迁补偿政策
3、义乌拆迁补偿款
4、义乌拆迁补贴
5、义乌拆迁户
6、2021年义乌拆迁政策
7、义乌拆迁多少钱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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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浙江义乌拆迁补偿不合理,律师教您离职技巧,既能离职又拿补偿!
内容审核:段园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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