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在处理案件中,能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完美的结合起来。
行政案件管辖异议
一、行政案件管辖权异议如何提起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在哪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问题。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的/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的/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
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分析: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行政案件管辖权异议如何提起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在哪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问题。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的/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的/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1、国家最新拆迁补偿政策
2、2021年国家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3、国家最新的拆迁政策
4、2021年国家出台拆迁新政策
5、2021国家拆迁新规定
6、国家最新拆迁法
7、2020国家拆迁补偿新标准
8、国家最新拆迁条例
9、2021年国家拆迁政策文件
10、国家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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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补偿多少钱每平方米,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内容审核:王姗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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