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代理案件覆盖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及刑事辩护等业务,是一位全能型律师。为人尽职尽责、务实、高效、专业、守信,且法律功底扎实,法律逻辑清晰,诉讼技巧灵活务实,屡获各庭审主审法官肯定与认可。
要想提高补偿要抓住征收方这两点他们最怕@百度创作者官方助手
如果根据现有情况,不能确定占地(或拆迁)是否合法,而补偿过低,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拒绝占地(或拆迁)。
征地拆迁补偿费是否合理的前提是征地拆迁是否合法,被征迁人遇占地或拆迁时,首先关注的是补偿标准或怎样才能提高补偿,而补偿的提高需要关注的根本问题是占地的合法性。
具体建议有:
一、切记不要盲目上访老百姓有纠纷就上访,这是很多人的惯性思维,这也很自然的被适用到征收拆迁的纠纷里。
然而,很多事实表明:
通过上访成功获得拆迁高补偿的事件也寥寥无几。
基本上的情况都是上访过程中所付出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以及精神成本早已超过了最终得到的补偿,基本上无性价比可言。
诸如在上访过程中会遭遇各种围追堵截,严重的甚至可能会被刑拘以及人身被伤害。
很显然,随着法治的健全,上访并不能想当然的解决征收拆迁的补偿纠纷。
二、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征收拆迁,政策性极强。
从征收拆迁的公告到房屋的拆除,再到利益的补偿,无一不受地方政策的调控。
所以,拆迁利益的补偿高低很多时候都会受到行政人员的左右。
由此,被征收人的补偿会比应得补偿要低,也在预料之中的事情。
但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法律赋予了被征收人许多的权利。
一方面是保障被征收人主人翁的地位,另一方面也有限制征收方行政人员行政乱作为的作用。
因为不管征收拆迁的政策性有多强,也必须要在国家法律的规制下进行。
所以,被征收人想要维权提高补偿利益,法律权利的行使一定要及时、充分。
征收拆迁里,被征收人务必要行使的法律权利主要有:
听证权、知情权、监督权、选择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复议权、诉讼权……
三、勿要暴力抗拆拆迁方使用暴力手段强拆强征是常有现象,这无可厚非,因为他们要在极短时间内完成拆迁工作,且他们有强大的公权利作为支撑,足以让他们肆无惧惮。
但作为被拆迁的你,可不能那么任性的以暴抗暴,一是你没有足够的能力,二是你使用暴力很可能涉嫌违法,三是你只有被暴力的份儿。
所以,使用暴力抗拆无异于以卵击石,是拆迁维权的大忌。
那面对暴力征收拆迁的时候怎么办呢?首先一定不要发生直接的身体接触,否则你很可能受到严重的人身伤害,再者就是报警打
110,寻求警察的保护。
当然,你要保留好证据,这对你后期的维权有很大的帮助作用……不管是从哪方面考虑,面对暴力征收拆迁,只能以智取胜。
四、复议诉讼是必须,协商是关键房屋的拆迁补偿,很多时候是“谈”下来的。
同等条件下,被征收人最后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用也会不一样,甚至差距巨大,这就是“谈判”的结果。
然而,在这谈判过程中,会牵涉出征收方很多的违法行为。
比如说:
一言不合拆迁方就开始偷拆、强拆、逼迁;
或者拆迁方以威胁、恐吓的方式来协商;
还有利用亲属的工作调动、孩子的学业变迁为筹码进行协商……在这样的前提下,协商出来的结果严格上说来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
这一方面是拆迁方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会严重侵害到被征收人的拆迁补偿费用。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向征收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九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十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
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如果根据现有情况,不能确定占地(或拆迁)是否合法,而补偿过低,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拒绝占地(或拆迁)。
征地拆迁补偿费是否合理的前提是征地拆迁是否合法,被征迁人遇占地或拆迁时,首先关注的是补偿标准或怎样才能提高补偿,而补偿的提高需要关注的根本问题是占地的合法性。
具体建议有:
一、切记不要盲目上访老百姓有纠纷就上访,这是很多人的惯性思维,这也很自然的被适用到征收拆迁的纠纷里。
然而,很多事实表明:
通过上访成功获得拆迁高补偿的事件也寥寥无几。
基本上的情况都是上访过程中所付出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以及精神成本早已超过了最终得到的补偿,基本上无性价比可言。
诸如在上访过程中会遭遇各种围追堵截,严重的甚至可能会被刑拘以及人身被伤害。
很显然,随着法治的健全,上访并不能想当然的解决征收拆迁的补偿纠纷。
二、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征收拆迁,政策性极强。
从征收拆迁的公告到房屋的拆除,再到利益的补偿,无一不受地方政策的调控。
所以,拆迁利益的补偿高低很多时候都会受到行政人员的左右。
由此,被征收人的补偿会比应得补偿要低,也在预料之中的事情。
但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法律赋予了被征收人许多的权利。
一方面是保障被征收人主人翁的地位,另一方面也有限制征收方行政人员行政乱作为的作用。
因为不管征收拆迁的政策性有多强,也必须要在国家法律的规制下进行。
所以,被征收人想要维权提高补偿利益,法律权利的行使一定要及时、充分。
征收拆迁里,被征收人务必要行使的法律权利主要有:
听证权、知情权、监督权、选择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复议权、诉讼权……
三、勿要暴力抗拆拆迁方使用暴力手段强拆强征是常有现象,这无可厚非,因为他们要在极短时间内完成拆迁工作,且他们有强大的公权利作为支撑,足以让他们肆无惧惮。
但作为被拆迁的你,可不能那么任性的以暴抗暴,一是你没有足够的能力,二是你使用暴力很可能涉嫌违法,三是你只有被暴力的份儿。
所以,使用暴力抗拆无异于以卵击石,是拆迁维权的大忌。
那面对暴力征收拆迁的时候怎么办呢?首先一定不要发生直接的身体接触,否则你很可能受到严重的人身伤害,再者就是报警打
110,寻求警察的保护。
当然,你要保留好证据,这对你后期的维权有很大的帮助作用……不管是从哪方面考虑,面对暴力征收拆迁,只能以智取胜。
四、复议诉讼是必须,协商是关键房屋的拆迁补偿,很多时候是“谈”下来的。
同等条件下,被征收人最后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用也会不一样,甚至差距巨大,这就是“谈判”的结果。
然而,在这谈判过程中,会牵涉出征收方很多的违法行为。
比如说:
一言不合拆迁方就开始偷拆、强拆、逼迁;
或者拆迁方以威胁、恐吓的方式来协商;
还有利用亲属的工作调动、孩子的学业变迁为筹码进行协商……在这样的前提下,协商出来的结果严格上说来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
这一方面是拆迁方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会严重侵害到被征收人的拆迁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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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肥西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征用土地补偿问题
内容审核:谭深杰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