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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拆卸行为违法案
案号:(2020)京0112行初346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诉求:确认被告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的强制拆除、拆卸行为违法
代理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刘建华律师 冯文春律师
【案件详情】
2003年**公司是通过招商引资入住并依法注册在后夏公庄村工业园区内经营的合法企业,宋庄镇政府在未经任何调查核实、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情况下对原告经营场所进行强制拆除。
2001年12月12,日北京市通州区乡镇企业局同意宋庄镇政府报请的在后夏公庄村建设后夏公庄工业园区的规划方案。
2003年3月5日,**公司与通州区宋庄镇后夏公庄村民委员会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内地标建筑物归弘森公司所有。
2005年4月3日,后夏公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建立不二家工业园区,凡是与园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投资兴建办公楼、厂房和库房等,若因建设手续不齐全等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后果由村委会承担。
2018年7月30日,宋庄镇政府作出《补偿方案》,**公司位于后夏夏公庄村工业园区内的厂房,办公用品在腾退范围之内。
2018年12月5日,宋庄镇政府作出《公告》内容为:原告所在单位是违法建筑,经过多番证实,作出《限拆决定书》并在8月22日至26日强制进行拆除、拆卸。原告不服宋庄镇政府作出的决定和行为,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胜诉判决】
确认被告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对北京****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后夏公庄村工业园区内约11290平方米厂房、办公用房及屋内机器设备等地上物进行强制拆除、拆卸的行为违法。
【拆迁律师观点】
1、涉案建筑是因为历史原因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因此没有取得合法证件的原因不能归咎**公司。
2、催告书和强制拆除决定书应该直接送达当事人,但是被告并未直接送达**公司,而是张贴在公司院墙及大门外,剥夺了原告的陈述、申辩的权利,送达程序也是不合法的。
3、被告在作出限拆决定书后,**公司在法定期间内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而原告却在诉讼期间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
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定,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前,被拆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实践中,都是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后,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完成该项公证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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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内容审核:黄钰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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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