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全国各地征地拆迁不断,矛盾冲突也越来越频繁。比如,在房屋拆迁中,存在院落、空地的房屋该不该补、如何补偿的问题就经常会出现在被拆迁人的面前。
拆迁方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主张房产证上没有注明院落和空地的信息,因此不在补偿范围内。那么拆迁方的主张是否成立呢?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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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刘某是邻居,两家人的房屋面积差不多,装修也差不多,同出江苏徐州地区。不同的是张某家的房屋有一个大院落,刘某家是临街没有院落。2018年该地区要进行棚户区改造,两家人的房屋都被划入了拆迁范围。
两家人商量后都选择了货币补偿,打算拿着补偿款去买新房子。可是当拿到评估报告的时候,张某发现自家的院落并没有被纳入评估范围,只有房屋与刘某家的房屋一起被评估出了相同的价值。张某对此非常不满,当初买入的时候院落可都是花了钱的,现在拆迁不给补偿明显是坑人么。张某一气之下将拆迁方高上了法庭,要求对方给予合理补偿。最终,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院落的补偿款=(合法土地面积-合法建筑面积)*区位价*6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因此,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是包括合法使用的院落或空地的.
但是关于合法使用的院落、空地的拆迁补偿标准,和房屋的评估方法相似,都是采用“市场法”,全国各地标准都不一样,具体要结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因此,被拆迁人以后遇见这种情况,千万不要被拆迁方忽悠了,必要时可以求助于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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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对空地院子的征收补偿,对房屋拆迁的空院空地补偿标准内容审核:李杨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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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