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已逾八年,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为人正直,富有正义感和使命感,始终忠实践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职责,善于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快速梳理出清晰脉络,精准把脉,用最正确思路、方法、程序,去解决当事人疑难法律问题,不仅工作经验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精湛,而且学习能力超强,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拆迁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安置房,同时也有权获得相应的残值补偿。
一、关于安置房的选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此,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获得安置房作为补偿方式之一。
二、关于残值补偿
拆迁补偿不仅限于安置房,还包括其他形式的补偿。具体来说:
房屋价值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拆迁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通常基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来确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同样依据上述条例,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还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其他补偿:根据拆迁的具体情况,被征收人还可能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等其他形式的补偿。
综上所述,拆迁时选择安置房的被征收人,仍然有权获得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补偿形式的残值补偿。
法律分析:
在拆迁补偿中,应考虑被拆迁物的残值问题。
根据《拆迁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定,其中包括被拆迁物的残值。
残值应当根据被拆迁物的实际价值和使用寿命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并在补偿中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1.《拆迁条例》第二十三条:
“征收单位应当在拆迁补偿中按照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定被拆迁物的残值,并在补偿中予以考虑。
”
2.《物权法》第二十二条:
“无论土地、房屋和其他不动产、动产,都应当保护其所有权和合法权益。
”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依法实施拆迁,应当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执行补偿安置方案,保障被拆迁人利益不受损失。
”
法律分析:
房屋残值,是指房屋经过长期使用,失去使用价值后,经过拆除清理以后残留的建筑材料的价值。
清理费用是拆除清理报废的破旧房屋时所支付的人工、机具的费用,它作为使用房屋的追加耗费,应计入成本之内。
一般都以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为净残值,简称残值。
法律依据:
《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汽车的资产处置,均需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
第十二条规定:
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附国家规定上缴财政外,一律所为各部门及机关后勤事业单位重新购各类资产的专用基金,企业按现行财务制度执行,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规定:
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资产处置手续,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有关文件、证件和资料;
(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资产评估报告;
按照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国有资产处置的评估中,房屋残值需要列入评估范围。
一、拆迁评估后的价格就是补偿金额了吗
是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时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评估的结果是会直接影响到拆迁补偿数额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通过律师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拆迁评估的结果是直接影响到拆迁补偿的,所以说房产评估是很重要的,直接影响结果,希望大家明白。
一、拆迁评估后的价格就是补偿金额了吗
是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时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评估的结果是会直接影响到拆迁补偿数额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通过律师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拆迁评估的结果是直接影响到拆迁补偿的,所以说房产评估是很重要的,直接影响结果,希望大家明白。
法律分析:
在拆迁补偿中,应考虑被拆迁物的残值问题。
根据《拆迁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应当按照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定,其中包括被拆迁物的残值。
残值应当根据被拆迁物的实际价值和使用寿命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并在补偿中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1.《拆迁条例》第二十三条:
“征收单位应当在拆迁补偿中按照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定被拆迁物的残值,并在补偿中予以考虑。
”
2.《物权法》第二十二条:
“无论土地、房屋和其他不动产、动产,都应当保护其所有权和合法权益。
”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依法实施拆迁,应当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执行补偿安置方案,保障被拆迁人利益不受损失。
”
1、拆迁残值是什么意思
2、待拆迁地块残值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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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待拆迁地块残值金,补偿后的残值归拆迁实施机构管吗
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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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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