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评估属于行政纠纷吗?,房屋拆迁纠纷属于行政案件吗?

咨询

房屋拆迁评估属于行政纠纷吗?,房屋拆迁纠纷属于行政案件吗?

一、房屋拆迁纠纷属于行政案件吗?

房屋拆迁纠纷属于行政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房屋拆迁纠纷中,通常涉及拆迁补偿协议的履行问题,以及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的不满。这些都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此外,拆迁协议本身属于行政协议,因为征收补偿协议是由征收部门(行政机关)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具有行政合同的性质。当拆迁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当事人对拆迁协议有异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因此,房屋拆迁纠纷应当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属于行政案件的范畴。

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是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一、拆迁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

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

这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什么是房屋拆迁纠纷

房屋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

三、房屋拆迁纠纷的特点

(一)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

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同一拆迁行为可能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

(二)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

从法理角度分析,房屋拆迁涉及公民财产保护和公共福利改进的关系,涉及国家公共政策和私权保护冲突的价值选择,是一个包容了国家政策、应用法学、理论法学、社会学等各门类学科在内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三)拆迁行为主体往往游移不定。

在现行的制度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后,拆迁补偿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才能达成。

(四)原告为共同诉讼的案件居多,集团诉讼有上升趋势。

由于大范围的城市拆迁工作,导致被拆迁的人数众多,加之被拆迁人认为联合共同诉讼可以给法院施加压力,增加胜诉几率。

(五)案件审判难度大,法官承受的压力大。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一部分原告为共同诉讼及集团诉讼,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引起当事人上访、闹事等暴力事件的出现,影响社会稳定。

三、房屋拆迁纠纷拆迁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实际上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由拆迁管理部门向拆迁人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取得许可证后才能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行政许可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四、拆迁属于什么行政行为

拆迁纠纷属于行政诉讼。

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就拆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五、房屋拆迁诉讼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吗

拆迁纠纷属于行政诉讼。

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就拆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六、房屋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吗

一、拆迁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

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

这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什么是房屋拆迁纠纷

房屋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

三、房屋拆迁纠纷的特点

(一)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

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同一拆迁行为可能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

(二)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

从法理角度分析,房屋拆迁涉及公民财产保护和公共福利改进的关系,涉及国家公共政策和私权保护冲突的价值选择,是一个包容了国家政策、应用法学、理论法学、社会学等各门类学科在内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三)拆迁行为主体往往游移不定。

在现行的制度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后,拆迁补偿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才能达成。

(四)原告为共同诉讼的案件居多,集团诉讼有上升趋势。

由于大范围的城市拆迁工作,导致被拆迁的人数众多,加之被拆迁人认为联合共同诉讼可以给法院施加压力,增加胜诉几率。

(五)案件审判难度大,法官承受的压力大。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一部分原告为共同诉讼及集团诉讼,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引起当事人上访、闹事等暴力事件的出现,影响社会稳定。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房屋拆迁评估属于行政纠纷吗

2、拆迁房屋评估机构

3、房屋拆迁评估属于哪个单位

4、房屋拆迁评估是什么意思

5、房产拆迁评估

6、拆迁评估谁来做

7、房屋拆迁评估有效期多久

8、拆迁评估谁说了算

9、拆迁评估属于哪个部门

10、拆迁 房屋评估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评估属于行政纠纷吗?,房屋拆迁纠纷属于行政案件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评估属于行政纠纷吗?,房屋拆迁诉讼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吗

内容审核:金长胜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房屋拆迁评估属于行政纠纷吗?,房屋拆迁纠纷属于行政案件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农村拆迁是否交税,农村房屋拆迁需要交税吗

25年09月09日
房屋拆迁房只有准建证吗,只有准建证拆迁给补偿吗

25年09月09日
房屋拆迁55平怎么赔偿,我国房屋拆迁残值如何算

25年09月09日
农村房屋拆迁哪里,家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被拆迁 应该怎样赔偿

25年09月09日
房屋拆迁上诉范文,拆迁房屋的上诉书怎么写

25年09月09日
拆迁房子土地咋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09月09日
街道办与法官开撕?街道办称《司法建议书》有误,法官说没问题

25年09月09日
房屋拆迁款最新政策,农村2025年拆迁款补偿标准明细

25年09月09日
房屋拆迁赔偿案例,行政赔偿 征地拆迁典型案例

25年09月09日
临夏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6,2023年临夏市有哪些新规划

25年09月09日
拆迁补偿款纠纷处理方式起诉诉求,农村拆迁款纠纷如何解决诉讼诉求?

25年09月09日
成员土地纠纷怎么办,土地出现纠纷找哪个部门

25年09月09日
集体土地拆迁纠纷多,集体土地征收可能引发的舆情 纠纷问题

25年09月09日
土地纠纷怎么解决最好,土地纠纷怎样解决

25年09月09日
土地纠纷放火怎么办,土地纠纷报警怎么解决

25年09月09日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案由,要拆迁款补偿属于什么案由

25年09月09日
个人土地纠纷怎么起诉,个人土地纠纷起诉书摸板

25年09月09日
拆迁纠纷找哪个部门投诉,拆迁纠纷应该到那个部门反映投诉

25年09月09日
拆迁补偿款分割收费标准2025,拆迁款分割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费用有哪些?

25年09月09日
邻居之间土地纠纷怎么办,邻居因为土地问题吵架怎么解决

25年09月09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09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09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09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09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09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09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09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0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0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0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